『医保』疫情期间单位缓缴医保会影响医保待遇吗?权威答复来了( 二 )


青岛市今年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推进居民护理保险工作的意见》(青医保发[2019]25号),扩大了城乡居民护理保险受益面,调整了参保居民护理保险待遇及包干结算标准 。
您反映的问题,前期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就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开展调研,并征求了社会意见 。鉴于居民护理保险资金目前全部来源于医保基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医保基金只能支付医疗护理相关费用,不能支付生活照料费 。因此在居民护理保险资金的多渠道筹集机制尚不能建立的情况下,巡护居民的生活照料待遇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论证 。下步将根据居民护理保险资金筹集情况,适时调整居民护理保险待遇,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
网友:请问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事业单位视同工龄的年限怎么在线查不到?需要到退休才能记入医保年限吗?另外,如果达到国家规定的医保缴费年限,有必要继续缴费吗?相比之下,如果继续缴纳医保的话,退休后在医保待遇上会有什么不同?
纪恩卿:视同工龄需要在办理退休时,到社保部门进行认定,您在缴费系统当中是看不到的 。医保部门与社保部门的认定情况进行联动,根据社保部门认定的视同工龄,确定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 。
社会医疗保险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但如果您达到了最低缴费年限而尚未达到退休年龄,建议您不要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免在此期间出现疾病风险无法得到保障 。
办理退休时达到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个人将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等,都比在职时的标准要高一些,以体现对老年人员的倾斜 。
网友:据了解丙肝治疗药物“丙通沙”已于2019年12月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且该药物经过国家谈判,降价幅度已高达85%,这对广大丙肝患者来说是非常好的政策 。但是在青岛有几家三甲医院通过门诊挂号确诊丙肝后医生都表示本医院现在没有丙通沙暂时无法治疗,不过可以给你推荐个药店购买进口的吉三代 。在外面药店买非正规渠道代购的药物一是价格比“丙通沙”高,二是药物的质量不敢保障,这给患者治疗带来很大的风险 。恳请医保局的领导给答复个在青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丙通沙”的流程,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政府给的好政策 。
纪恩卿:关于药品目录和采购使用问题,由我局其他部门负责 。对您反映的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沟通,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
“丙酮沙”的通用名为索磷布韦维帕他韦,属于国家谈判药品,按照国家规定青岛市自2020年1月1日起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与此同时为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市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及时配备、合理使用谈判药品,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使用数量和药占比等为由限制谈判药品的配备和使用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医院药品使用和配备问题,目前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配备主要是满足本院的临床用药需求,并通过医院内部的申请流程进完成 。因此,建议您通过临床医师的用药指导,将用药需求反馈给医院内部的采购部门 。
网友:2020年疫情期间国家降低了单位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率,对于员工个人自负部分是不是也意味着单位需要承担一部分?
纪恩卿:为助力复工复产,按照国家、省统一部,青岛市实施了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医保缴费费率相关政策 。对于员工个人应缴部分是否需要所在单位承担,需由员工个人与单位协商,我局相关文件未作特别规定 。
网友:请问大病转上海定点医院治疗(异地安置或转诊),本年度还能转回青岛定点吗?如果不转回青岛,回青岛住院医疗费用,医保能否报销?靶向治疗是否需要到定点医院?
纪恩卿:青岛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安置或转诊期间,仍然可以在青岛市住院治疗,无需撤销安置报备,只是异地安置期间不能在本市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靶向药物如果已经进入国家和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您在上海住院治疗期间可以使用和报销;如果您说的靶向药品未在基本医保目录内,而仅仅是青岛市全民补充医保特药目录内的药品,则在上海住院期间不能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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