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生育保险顺产医疗费支付标准增至5000元



【北青网】生育保险顺产医疗费支付标准增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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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采访人员 解丽)昨日 , 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明确自5月1日起 , 本市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 进一步保障好参保职工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 。 其中 , 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
据了解 ,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等 , 此次主要调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等项目 。 其中产前检查支付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400元提高到3000元 , 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 高于限额标准的 , 按限额标准支付;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 剖宫产支付标准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调整25项 , 如门诊人工流产手术项目支付标准由270元提高到770元 。
据悉 , 此次调整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 , 单位生育保险继续按照0.8%费率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 , 个人仍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北青网】生育保险顺产医疗费支付标准增至5000元】据了解 , 自2005年本市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以来 , 目前本市已将全部用人单位纳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 , 实现制度全覆盖 ,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约1160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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