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怼“神经”、踢出微信工作群!海口一女子怒告同事!法院判了( 二 )


海口中院二审认为
判断小郑的言辞是否具有侮辱的性质和主观恶意 , 要从社会公众对“神经”词汇的普遍理解去判断 , 而非仅根据小方一人的感受来判断 。 法律保护的是每一个公民的人格权而非仅保护某一人的感受 , 故小方的上述请求于法无据 , 该院不予支持 。
小方主张小郑对其屡次侮辱 , 其心情非常不舒服 , 因而产生的“焦虑(抑郁)状态” , 但仅根据海南省安宁医院的门诊病历及疾病证明 , 无法判断与小郑使用“神经”词汇以及被移出群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故一审认定正确 , 维持原判 。
来源:海南特区报见习采访人员 吴佳穗 通讯员 王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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