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败诉:李晨被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还被劝作为明星要有一定的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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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9日李晨与范冰冰公开承认恋情 , 那时范冰冰热度超高 , 李晨却很一般 , 不过自从两人在一起后 , 李晨水涨船高热度一度居高不下 , 但凡只要和他们有关系的事都会被很多人关注 。 不过自从范冰冰隐退后 , 两个人的热度迅速下降 , 之后李晨与处在低谷期的范冰冰分手 , 这使得他给人一种“忘恩负义”的感觉 , 一度成为网友口诛笔伐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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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众多吐槽李晨的文章中 , 有一篇名叫《渣男李晨现形记》的文章 , 当时有博主转载了这篇文章 , 并发博文让大家讨论对李晨的印象 , 而李晨团队正好在众多吐槽文章中看到了这一篇 , 之后一状将该博主告上了法庭 , 理由是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 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 , 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 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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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败诉:李晨被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还被劝作为明星要有一定的容忍度】而近日 , 该案一审判决书公布 , 法院认为被告转发娱乐圈明星相关的文章并无明显不当 , 也不存在侵犯李晨名誉权的主观恶意 , 未构成对李晨的侮辱和诽谤 , 因此驳回了李晨的全部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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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判决书中不难看出 , 此博主所发博文只是概括了所转发文章的大致内容 , 主观上并没有对李晨做出任何不当的言论 , 也不知道李晨团队当时是如何判断该博主侵权的 。 在判决书中有提到“李晨作为娱乐圈明星 , 应当对大众评论具有一定的容忍度” , 这段话大概可以理解成“李晨 , 你大度点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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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此判决也算是合情合理 , 毕竟在很多人看来该博主确实是无辜的 。 此次李晨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 不但没有得到诉讼请求中的道歉和赔偿 , 而且按规定李晨还需支付案件受理费1025元 。 其实钱财是小 , 脸面才是最重要的 , 李晨估计将成为娱乐圈首个网络侵权案败诉的明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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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娱乐圈开始流行起了寄律师函 , 他们之中有的可能确实是在维权 , 但更多的是把律师函当成了遮羞布 , 那么李晨属于前者还是后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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