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判了!焦作原车管所所长贪污受贿712万元,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二 )


(九)2013年至2018年期间 , 杨道华利用职务便利 , 分7次收受温县顺风驾校驾校负责人李某4共计14万元 , 为其驾校报名预约、考试预约 , 准考证发放、增加考试名额等方面提供帮助 。 2014年被告人杨道华退还李某46万元 。 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李某4的证言;2.被告人杨道华的供述 。
(十)2013年年初至中秋 , 杨道华利用职务便利 , 分3次收受修武县鹏程驾校驾校负责人王某2共计14万元 , 为其驾校报名预约、考试预约、准考证发放、增加考试名额等方面提供帮助 。 2014年4、5月份 , 被告人杨道华退给王某2现金15万元 。 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王某2的证言;2.被告人杨道华的供述 。
(十一)2012年中秋至2014年底 , 杨道华利用职务便利 , 分6次收受武陟县众兴驾校负责人魏某5万元、索要2万元 , 共计7万元 , 为其驾校的报名预约、考试预约等方面提供帮助 。 2014年底和2017年底 , 被告人杨道华分两次退还魏某4万元 。 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魏某的证言;2.被告人杨道华的供述 。
(十二)2012年至2014年 , 杨道华利用职务便利 , 分5次收受修武县金秋驾校负责人杨某1共计6万元 , 为其驾校报名预约、考试预约等方面提供帮助 。 2014年被告人杨道华退还杨某15万元 。 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杨某1、闫某的证言;2.被告人杨道华的供述 。
(十三)2013年中秋前至2016年春节前 , 杨道华利用职务便利 , 分6次收受武陟**驾校负责人李某5共计6万元 , 为其驾校报名预约、考试预约等方面提供帮助 。 2017年9月份 , 杨道华将6万元退还李某5 。 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李某5的证言;2.被告人杨道华的供述 。
(十四)2014年4、5月份 , 杨道华利用职务便利 , 收受武陟华兴驾校负责人白某5万元 , 为其驾校报名预约、考试预约等方面提供帮助 。 2014年8月 , 被告人杨道华把5万元退还白某 。 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白某、王某3的证言;2.被告人杨道华的供述 。
(十五)2012年至2014年期间 , 杨道华利用职务便利 , 分7次收受温县阳光驾校负责人张某2共计4万元 , 为其驾校报名预约、考试预约等方面提供帮助 。 2015年被告人杨道华将4万元退还张某2 。 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张某2的证言;2.被告人杨道华的供述 。
(十六)2013年中秋节至2014年底 , 杨道华利用职务便利 , 分4次收受武陟路安驾校负责人何某共计4万元 , 为其驾校报名预约、考试预约等方面提供帮助 。 2017年下半年 , 杨道华将4万元退还何某 。 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何某的证言;2.被告人杨道华的供述 。
(十七)2013年春节至2015年春节期间 , 杨道华利用职务便利 , 分3次收受沁阳市汽车驾校负责人杨某2共计3万元 , 为其驾校报名预约、考试预约等方面提供帮助 。 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杨某2的证言;2.被告人杨道华的供述 。
(十八)2013年中秋至2013年底 , 杨道华利用职务之便 , 分2次收受焦作市泰安驾校负责人张某3共计1.5万元 , 为其驾校报名预约、考试预约等方面提供帮助 。 之后 , 杨道华退给张某3500元 。 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张某3的证言;2.被告人杨道华的供述 。
(十九)2015年至2017年春节前 , 杨道华利用职务便利 , 分5次收受焦作市车管所干警司某共计12万元 , 为其岗位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 。 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司某的证言;2.被告人杨道华的供述 。
(二十)2013年至2015年 , 杨道华利用职务便利 , 分5次收受焦作市车管所干警崔某共计5.5万元 , 为其岗位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 。 2015年上半年 , 被告人杨道华退还崔某3万元 。 认定该起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崔某的证言;2.被告人杨道华的供述 。
二、贪污罪
(一)2012年至2015年期间 , 被告人杨道华利用担任焦作市车管所所长的职务便利 , 指使车管所办公室干警崔国平通过截留和套取车管所干警伙食补助和宏达考场考试用车燃油费的手段 , 形成小金库共计194.45668万元 , 其中杨道华个人贪污174.934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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