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网销保险别玩“险招”( 三 )


业内人士表示 , “奇葩”保险 , 带来一些启示 。 这类产品定位互联网营销 , 运用新媒体、新技术 , 让这种产品具有很强的眼球效应 , 经过自媒体、微信平台等途径的“参与式”营销 , 较传统营销模式人力成本更低 。 与线下保险销售模式相比 , “奇葩”保险在营销定位上更为精准 , 例如前述“鹿晗恋爱险”就是粉丝经济的体现 。 对传统保险产品生产和传播模式的创新 。 与保险业传统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相比 , “奇葩”保险更具有想象力 , 不少产品具有互联网基因 , 侧重投保人的互动和参与感 , 在投保范围和保险额度上都赋予投保人较高的自主权 , 在保险费率上也更加灵活 。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 , “奇葩”保险 , 缺乏风险评估以及保险精算的数据支持 , 个别产品设计先天不足 。 保险是一种对可以承保的风险事件的管理手段 , 保险产品的开发和设计 , 离不开对于风险概率事件的精确统计 。 不少“奇葩”保险产品并不满足上述前提条件 , 例如“扶老人险” , 将“扶老人”其定义为风险事件 , 既不符合社会道德原则 , 也缺乏精算数据支持 , 产品设计本身就存在问题 。 侧重前端 , 忽略中后端服务 , 短期性、临时性特点明显 。 保险产品的本质是一种专业化服务 , 而不少“奇葩”保险忽略了其服务属性 , 保险公司侧重营销和推广 , 而忽视了后续的咨询和理赔等服务 。 即使被实践接受的保险产品 , 如“熊孩子险” , 很多投保人也并不清楚该保险的实际含义和真实价值 。 另外 , 不少“奇葩”保险产品具有很强的“时令性” , 其保障难有持续性 , 从而给费率定价造成了极大困难 。
名不副实
当下 , 互联网通达 , 人们钱包里的现金、各种信用卡和会员卡全部都可以整合进手机里 。 一些线上APP除了承载着社交通讯的功能 , 也集成了各种新兴产品的电商平台和支付平台 。 这些新兴产品中 , 不乏人们常提及的网络保险 。 而有些保险虽然带有“险”字 , 却并非是为市民提供保障的险种 。
2017年11月 , 网上有商家推出了一款“鹿晗恋爱险” , 每单保费11.11元 , 承诺如明星鹿晗和关晓彤一年后仍保持恋爱关系 , 商家便支付双倍金额 , 不少粉丝竟然购买了该产品 。 2018年1月 , 保监会发布了相关风险提示 , 明确将其定位为非保险产品 , 不符合《保险法》相关规定 , 消费者购买后会有法律风险 。 “鹿晗恋爱险”是一起典型的挂着保险名义的非保险产品 。 该产品不具有保障属性 。
《保险法》规定 , 保险产品应该具有可保利益 , 而“鹿晗恋爱险”并不具有可以被承保的利益 , 如果消费者购买该产品 , 则无法获得《保险法》之保护 。
保监会表示 , 媒体报道有互联网平台销售公众人物“恋爱险”(如“鹿晗恋爱险”) , 以在一定期限内公众人物是否保持恋爱关系为赔付条件 。 经核实 , 公众人物“恋爱险”并非保险产品 , 不符合《保险法》规定 , 也不是由保险机构开发和销售 。 消费者购买公众人物“恋爱险” , 会面临缺乏法律保障的风险 。 为使广大保险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保监会提醒:保险消费者要提高警惕 , 谨防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虚假保险产品、项目;购买保险时 , 认真核实是否由保险机构提供保险服务 , 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保障内容 , 注意识别真假保险 , 选择合法保险产品 。 如果遭遇以保险为名实施的赌博、诈骗 , 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隐患重重
有着同样疑问的“脱发险” , 也曾经因为险种的合法性 , 一度冲刺热搜 。
业内人士表示 , 最近某网购平台为营销脱发产品 , 推出了所谓“脱发险” , 并承诺消费者最高可以获得一万元的补偿 。 根据《保险法》规定 , 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 对保险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 , 且保险业务必须由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 , 保险产品必须向保险监管机构备案 。 所谓“脱发险”完全不符合上述法定条件 , 并非保险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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