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现文物有没有义务上交国家

1.不同的国家,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方法不同,具体参见挖到文物,为何不同的国家处理方法不同? - 土地政策我对这一问题的回答。2.我觉得在这一问题上,不存在普世价值,每个国家都有权按照自己的国情来制定相应的法律。当然,这是一个观念问题,必然存在多元见解。
■网友的回复
你好!这个问题涉及到两方面内容,第一是我们国家的文物考古制度,第二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们分开来讲。首先我们国家的考古是抢救性发掘,也就是不主动发掘,必须等到有人向文物局报告有文物出土,才能组织队伍前往现场保护。我们学校的文博系在全国名列前茅,但是田野调查这个课经常是有一年开有一年不开,其原因就在于不是每一处建筑工地都能挖出个瓶瓶罐罐。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秦陵兵马俑发掘结束后,我国的主动式考古发掘就因为没有技术保护而停止了。既然我国连发掘都停止了,那么各个博物馆和文物局收集文物的来源就只有别人上交了。似乎我国的公立博物馆并不会去什么嘉德拍卖之类的地方捯饬文物,而私人的博物馆又大多剑走偏锋,搞个三英战赵云之类的神奇的物件,也没有能力前往嘉德等拍卖行购买文物。因此,捐赠是目前我国收集文物的最主要渠道。至于说为什么和我国法律制度有关,这就是和题主的第二个问题有关系了。《夺宝奇兵》《古墓丽影》《国家宝藏》都向我们描绘了一个为了国家利益不计牺牲顽强拼搏最后找到文物上交的故事。为什么?因为西方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捡到东西无人认领就能声称是自己的。但是我们国家不行呀,我们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地是国家的,你说从地理挖出来的东西怎么办。现在看来,这个文物挖出上交国家的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付出收入完全不成比例而被人诟病。不过,不是你上交的每一件文物都是值个千八百万的,还是马亲王在《古董局中局》里说的那句话,古董这个东西,没人掌眼,跟家里的瓶瓶罐罐一样便宜。一般挖出文物的,只能是农民。农民兄弟们能掌眼么?落到商人手里,一是文物价值被低估,农民兄弟钱拿少了不开心;二是文物流失海外,成了一桩丑事。这是我们政府立法的逻辑。所以,我们政府干脆一刀切,发现啥都两百块搞定,真的是让你拿很少的钱,好处在于他们不跟你还价。所以啊,这个报酬确实是值得商榷的。不过,鬼灵精怪如你我,挖出东西会上交?就让这个条文像个梁一样支在咱们头上吧!科科。
■网友的回复
法律的本质属性是强制性,
【公民发现文物有没有义务上交国家】 不存在合理不合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