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德说法】“村委会”违法,百姓如何救济?救济能赢吗?

【【小德说法】“村委会”违法,百姓如何救济?救济能赢吗?】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村民委员会侵犯村民合法权益救济途径:
1、民事诉讼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 , 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 , 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在征收案件中 , 行政机关出于各方面考虑往往会将部分事务委托村委会处理 , 在此情况下 , 村委会并不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 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 , 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
3、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 , 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

【小德说法】“村委会”违法,百姓如何救济?救济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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