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年起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试行自主休渔

自今年起 , 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我国远洋渔船集中作业的重点渔场将试行自主休渔措施 , 以保护鱿鱼资源 。 农业农村部在4月15日对外公布的《关于加强公海鱿鱼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利用促进我国远洋鱿鱼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中明确 , 在相关海域作业的所有中国籍远洋渔船休渔期间禁止作业 , 应按休渔期规定统一实行休渔 。 据了解 , 目前该意见的试行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
我国远洋渔业规模居世界前列 , 我国已成为世界大洋性鱿鱼的主要捕捞国、贸易国和消费国 。 农业农村部表示 , 养护公海鱿鱼资源 , 促进全球鱿鱼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 是保护海洋资源的重要举措 。
根据科研监测和专家论证结果 , 自2020年起 , 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我国远洋渔船集中作业的重点渔场 , 试行以下自主休渔措施:一是在32°S-44°S、48°W-60°W之间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 , 每年7-9月实行休渔;二是在5°N-5°S、110°W-95°W之间的东太平洋公海海域 , 每年9-11月实行休渔 。 在上述海域作业的所有中国籍远洋渔船统一实行休渔 , 休渔期间禁止作业 , 以保护鱿鱼资源 。
据了解 , 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等多种原因 , 公海鱿鱼资源、渔场分布及消费市场均出现较大波动 。 全球鱿鱼资源状况与我国远洋鱿鱼渔业和消费市场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 , 保护公海鱿鱼资源就是保护我国远洋渔业和消费者的实际利益 。
农业农村部表示 , 远洋渔船应当按照《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要求 , 依法从事鱿鱼捕捞作业 , 逐步推行电子渔捞日志、视频监控、对鱿钓船和运输船实施观察员制度 。 在北太平洋、南太平洋和南印度洋等相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管辖的海域 , 我国远洋渔船还应当遵守相关组织的管理规定 。 同时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开展公海渔业执法 , 打击非法、不报告、不管制的鱿鱼捕捞活动 。 我国还将引导现有西南大西洋公海拖网渔船逐步更新改造为围网、钓具作业渔船或转产转场 , 减少拖网作业方式对鱿鱼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不利影响 , 促进西南大西洋海域鱿鱼资源繁殖生长 , 并鼓励开发应用创新、节能、生态、智慧型的鱿鱼捕捞技术与装备 。
在自主实行休渔制度基础上 , 我国还开展实施鱿鱼捕捞限额制度可行性研究 , 探索对我远洋鱿鱼渔船自主实施捕捞限额措施 。 研究建立进口鱿鱼监管制度 , 防止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捞的鱿鱼产品进入我国市场 , 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国际鱿鱼资源 。
【我国今年起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试行自主休渔】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张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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