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疫情致生活困难可纳入低保救助

本报讯 (采访人员 王嘉)省民政厅日前制定出台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项措施 , 从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提高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等工作着手 , 进一步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 构建更加牢固紧密的民政兜底保障体系 , 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 , 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 。 对受疫情影响 , 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 , 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 , 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
全面排查因残、因病、因老、因学致贫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 , 依法依规审核审批 , 确保应纳尽纳 。 对农村低保覆盖率低于3%且存在“脱保”“漏保”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风险的县区进行挂牌督办 , 合理提高全省农村低保覆盖率 , 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健全完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制度 。 落实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 , 加强贫困地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的政策措施 , 建立信息台账;安排资金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和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 。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