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或宾馆酒店■河北4市最新通告!外来人员需提前三天报备、扫码登记……( 三 )


2.所有境外来滦人员在第一入境口岸集中隔离期满后,要主动向境外排查专班防疫处置组报告并提交集中隔离期间核酸、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对集中隔离天数不满14天、核酸检测不足2次及血清抗体未检测的,回滦后要按照标准一律补足。
3.所有湖北(武汉)及其他中风险地区持健康“绿码”来滦返滦人员全部实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不少于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等待结果期间全部集中隔离。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正常流动,并纳入村(居)、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医学随访、健康检测等措施。对核酸或IgM检测呈阳性的,按无症状感染者进行管理,立即安全转运到唐山定点医院做进一步检测观察。一旦发现持有健康“红码”“黄码”或无有效健康证明及其他中风险地区的,一律立即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全部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隔离期满且无异常后,方可正常出行。
4.自即日起,广大群众要自觉开展监督并积极举报,如发现境外和湖北(武汉)及其他中风险地区来滦返滦人员未向所在村(居)、社区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报告的,要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举报电话:0315-7101101)。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滦南县
关于加强离鄂离汉及国内其他中风险地区
和境外来滦返滦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对离鄂离汉及国内其他中风险地区和境外来滦返滦人员的管理,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离鄂离汉来滦返滦人员应持有全国共享的健康码“绿码”或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有效健康证明。来滦返滦后,立即集中到指定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并进行2次核酸、1次抗体检测。对于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落实医学随访、健康监测等措施;对于任一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由120救护车安全转运到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隔离观察治疗。对持有“红码”、“黄码”或无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暂缓来滦返滦,一旦发现,立即安全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隔离观察14天,并进行2次核酸、1次抗体检测。对有发热等症状的离鄂离汉人员,立即由120救护车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进行甄别诊治。
2.离鄂离汉来滦返滦人员,应至少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村(居)、用人单位或宾馆酒店等,报告本人及随行人员姓名、抵滦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村(居)和用人单位要建立包联制度,每天与离鄂离汉来滦返滦人员保持联系,包联人要精准掌握离鄂离汉人员来滦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随行人数等信息,遂一建档立卡。来滦返滦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部第一时间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并进行2次核酸、1次抗体检测。对迟报、瞒报或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国内其他中风险地区人员来滦返滦后,不论个人健康码级别,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并进行2次核酸、1次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集中隔离期满后,再实施居家医学观察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仍采取集中隔离7天措施。
4.境外来滦返滦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2次核酸、1次抗体检测。如在入境地集中隔离天数不足14天的,或未进行2次核酸、1次抗体检测的,来滦返滦后按照前述标准予以补足。集中隔离期满后,再实施居家医学观察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仍采取集中隔离7天措施。
5.全县广大居民要互相监督,对发现的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来滦返滦人员,请及时向县防控办举报,举报电话:5708105(白天)、5708109(晚上)。
滦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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