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题为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的特稿,财新的这篇报道( 二 )


未达到一定年龄 , 对发生性行为的同意 , 法律认定是无效的 。 在此 , 法律采取了家长主义原则 , 认定没有性的决定自由 。 这种对自由的限制 , 是为了像家长一样保护 , 避免她们遭遇强者的性剥削 。 世界各国 , 性同意年龄 , 很多都是18岁 。 非常遗憾 , 在性方面并不开放的我们 , 性同意年龄反而是14岁 。 鲍毓明当然很清楚这一点 。
为什么国外并没有那么多的师生恋 , 而我们却常常将师生恋 , 美化成忘年恋?因为人家认为那是犯罪 , 我们却视为两情相悦 。 事实上 , 无论是一个老师顺水推舟“拿下了”一个女学生 , 还是一个高管养父巧使手段“拿下了”自己的养女 , 这种关系都不可能正常;如果视其为正常 , 那一定是我们的法律有问题 。
财新的这篇报道 , 为何会让人觉得恶心?除了报道的倾向性 , 流于偏听偏信 , 扮演全知全能 , 丧却了该有的质疑精神 , 更在于没有摆正基本的情感位置 , 失去了起码的良知判断 , 看不见法律的漏洞正在被知法者丧心病狂利用 , 反而心甘情愿被其拿来当成枪使 。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鲍毓明
鲍毓明 , 1972年出生 , 曾任上市公司杰瑞股份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 2020年4月9日 , 针对报道称鲍毓明涉嫌性侵养女 , 中兴通讯回应称 , 鲍毓明律师是中兴通讯董事会聘请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 媒体报道的属于其个人问题 , 公司并不知情 , 不便评论 。 公司正予以核实 。 2020年4月9日下午 , 杰瑞集团发表声明称已经与鲍毓明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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