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新时讯:湖南益阳市一女士举报曾长期被民警前夫家暴当地未立案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湖南益阳市一女士举报曾长期被民警前夫家暴当地未立案
湖南的L女士自称曾被前夫家暴 。 她向采访人员提供了自己受伤的照片及伤情鉴定报告 , 指控其前夫张某强在婚姻期间多次对她进行家暴 。
据了解 , 张某强是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一名民警 。
L女士说 , 2017年4月 , 她与张某强结婚 , 几个月后 , 张某强开始对她进行第一次家暴;之后 , L女士遭张某强长期家暴 , 最严重的一次 , 她的左臂被殴打致粉碎性骨折 。
L女士曾向张某强所在单位、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报警 , 后警方以“无犯罪行为 , 不构成犯罪”为由 , 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书 。
2020年1月 , 两人离婚后 , L女士说 , 张某强及其亲朋好友开始在多种场合对她进行中伤、辱骂 。 2020年4月 , L女士选择在网络上举报前夫对其家暴一事
举报前夫长期家暴达2年之久
“手被打到骨折”
L女士说 , 张某强第一次对他动手 , 是2017年国庆节期间 。 两人一起去走亲戚吃酒席 , 中途 , L女士去了朋友家玩 , 回来后看到张某强在和朋友打牌 , 就走过去拿他手机 , “他站起来就往我后脑勺打了几下 , 我被打蒙了 , 倒在沙发上 。 ”
L女士对采访人员说 , 婚内 , 两人关系并不融洽 , 经常因为各种琐事吵架 , “一吵架他就打我 。 ”最严重的一次家暴 , 发生在2019年7月12日张某强的工作单位 。
那天 , L女士去了朝阳分局 , 想和张某强当面谈离婚的事情 , 两人发生争吵 。 L女士说 , 她被张某强推倒在地 , 爬起来后 , 她用手指着张某强:“你今天必须和我说清楚!”
根据L女士的讲述 , 张某强准备从她身边绕过时 , 她伸出左手拦阻 , 但张某强迅速用双手抓住她的手腕 , 两手反方向用力一扭 , “我当时只‘啊’的一声尖叫 , 整个人已经没有知觉 。 ”
L女士向采访人员提供的病历材料显示 , 2019年7月12日 , L女士在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被诊断为“左肱骨下段粉碎性骨折”;2019年8月8日 , 益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显示 , L女士系钝性外力致左肱骨下段粉碎性骨折 , 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
另一份病历记录显示 , 2019年4月12日 , L女士在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 , 被诊断为“头部外伤 , 头皮血肿 , 左侧面部软组织擦伤 , 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 L女士称 , 此次受伤亦因张某强殴打所致 。
此外 , L女士还提供了多张其受伤的照片 , 照片显示 , 其面部、手部等多处有瘀伤 。
2020年1月 , 两人离婚 。 但L女士说 , 离婚后 , 张某强及其亲朋好友在多种场合对她进行中伤、辱骂 。 无奈之下2020年4月 , L女士选择在网络上举报前夫对其家暴一事 。
曾多次报警但未获立案
被举报民警:我自己是遍体鳞伤
L女士称 , 被家暴期间 , 她曾多次报警 , 也曾多次到张某强所在单位朝阳分局 , 向该分局领导反映情况 , “但每次都不了了之 。 ”
2019年7月30日 , L女士左肱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后 , 她向朝阳分局报案 。 2019年12月6日 , 朝阳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 通知书称 , 针对L女士被家暴一案 , 该局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 , 不服 。
L女士不服 , “手都被打断了 , 怎么会‘无犯罪事实’?”申请复议后 , 2020年1月8日 , 朝阳分局作出《复议决定书》 , 认为“原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依据准确、程序合法” , 维持原决定 。
2020年4月10日 , 张某强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称 , “我只希望你们尊重事实就可以了 。 至于说那些造谣诽谤的事情 , 我也会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 ”
采访人员追问“你前妻反映你对她进行家暴 , 有没有这回事?” , 张某强回应称 , “怎么说呢?我自己是遍体鳞伤 。 建议你和我单位联系一下 , 很多事情她也通过了法律途径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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