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悦说法』保险没按期续费,还能理赔?这真不是想得美!


当下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形态多样 , 对于很多人来说保险合同条款又非常难懂 , 花钱买不到保障是常常发生的事情 。 更有的人没有按时续交保险费 , 导致保障很低或者没有保障 。 那么 , 未按照约定续交保险费 , 发生保险事故是不是就一定无法申请理赔了呢?
人身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 也就是说投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 ,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 如果投保人不能按期支付保险费 , 就可能会影响到保险事故的理赔 。 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 发生保险事故并不当然导致不能申请理赔 , 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及适用的法律规定具体分析 。

【『京悦说法』保险没按期续费,还能理赔?这真不是想得美!】『京悦说法』保险没按期续费,还能理赔?这真不是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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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 , 又没交当期保险费的 , 保险公司赔不赔?
答: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 。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为续期交保费的投保人给予一定期限的优惠 , 可以晚交保费的时间优惠 , 即保险费宽限期 。 符合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 , 投保人支付了首期保险费的条件后 , 可以享有宽限期的优惠 。
律师释法:如果购买了人身保险后 , 续交保费时 , 因为一些情况没有按保险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保险费 , 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 , 宽限期又未支付当期保险费不影响申请理赔 , 保险公司仍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在宽限期内 , 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
那么 , 要想做到保险与晚交续期保费两不误 , 将如何计算优惠期间?宽限期的产生方式有三种 , 分别是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经保险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和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内 , 以此对到期未交付续期保费的投保人给予一定期限的优惠 , 使其得以在该优惠期间内补交续期保险费 。
2、超过宽限期未支付当期保险费 , 发生了保险事故的 , 保险公司赔不赔?
答: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没有约定的 , 按照法定 。
律师释法:如果有约定中止合同效力以外的其他解决办法 , 如减少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自动垫交等约定的 , 可参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合同没有约定其他补救办法 , 并且在事后也没有达成相关协议 , 即保险合同对于如何处理投保人未按期支付保险费的情形 , 没有约定解决的办法 , 那么 ,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 投保人就要承担合同效力中止的法律后果 , 意味着即使发生保险事故 , 保险公司也无须承担保险责任 。
3超过宽限期未付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 , 补交保险费用 , 行不行?
答:超过宽限期未付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 , 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 , 补交保险费用 , 合同效力可以恢复 。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 , 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 , 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 , 合同效力恢复 。 但是 ,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 , 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 ,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律师释法:合同效力中止的 , 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 , 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 , 合同效力可以恢复 。 保险合同中止时保险合同效力是处于暂时停止的状态 , 只要符合规定条件 , 被中止的合同效力可以恢复 , 避免保险公司通知解除合同的忽悠 。
京悦提示:购买人身保险 , 按时支付保险费 , 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对是否能得到理赔非常重要;但是若没有按时续交保险费 , 也不要着急 , 及时在宽限期内进行补交保费成功;超过宽限期的 , 需要注意合同中止的风险了 , 可能会影响到理赔;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 , 又没能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的 , 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所以如果想继续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 一定要抓住合同复效的时间补交保险费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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