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费】减费、补贴、稳岗 青岛出台20条政策按下稳就业“快进键”( 二 )


4.重新核定社保费应缴金额 。2020年3月24日开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企业划型公示结果,按照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要求,在用人单位申报缴纳2月份至6月份期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时,自动享受相应减免政策 。
5. 2020年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处理 。2020年2月已征收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无需参保单位提交退费申请,原则上按原渠道退回,即通过协议银行扣缴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直接退费到协议银行账户;对于非协议银行扣缴的,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的“退费银行账号维护”模块,录入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进行退费;确实无法进行退费的个案,经办机构要主动与参保单位协商,冲抵以后月份缴费 。单位在市人社局官网录入退费银行账号时的原则为:一是非银行代扣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录入与经营者姓名一致的个人账户进行退费;二是非银行代扣的企业单位,可以录入与单位名称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退费;三是企业单位无法提供对公账户的,需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由单位提交退费申请,注明退费的账户信息以及若账户不实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
        第二项政策: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
青岛行政区域内春节假期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省、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用工补贴 。其中,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的名单确定并推送本市;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定并推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根据企业春节假期期间在岗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数,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春节假期期间一次性用工补贴,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申报流程:
一次性用工补贴申报实行“零跑腿”,全程通过网上办理 。符合条件的省、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登录青岛就业网,依次点击“我要办事-单位业务-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凭账户和密码登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点击提交 。
咨询电话:
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0532—83668932
        第三项政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青岛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复工并新吸纳就业、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新吸纳就业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 (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
补贴标准:
根据符合条件的企业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新吸纳就业的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申报流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实行“零跑腿”,全程通过网上办理 。企业登录青岛就业网,依次点击“我要办事--单位业务--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凭账户和密码登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信息,点击提交 。
咨询电话:
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0532—83668932
        第四项政策:税收优惠
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所得收入,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为准 。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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