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财政部:二手车经销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9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 ,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 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
公告如下:
【二手车■财政部:二手车经销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17号
为促进汽车消费 , 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 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
本公告所称二手车 , 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 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
特此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8日
责编: 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nd
二手车■财政部:二手车经销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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