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从韩国回来在北京被扣了,开具暂不予放行单子,后边备注着:入仓待处理。

有过记录或首次带货比较多的会移交缉私,你之前已经被罚过一次,海关认为你肯定已经对海关规定了解了却又犯一次,所以很可能会进缉私,这点货值也不大,情况好的话只罚款,但是鉴于明年电子商务法规出来,如果严的话没收也有可能。积极配合,尽力跟海关协商罚税或退运。
■网友的回复
你这种情况下会移交缉私部门立案调查,很大可能被定性为走私行为,如果定性为走私行为的话,需要没收走私物品,可并处罚款。
■网友的回复
【10月份从韩国回来在北京被扣了,开具暂不予放行单子,后边备注着:入仓待处理。】 你是走的货物报关还是单纯的个人名义邮的?
前者的话核对价格交税就行了..
后者的话, 因为你这个目测肯定数量太多, 好的结果是退运, 坏的结果可能会涉嫌走私罚款什么的...
最好联系个代清关的公司, 早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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