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沈阳立法治理随地吐痰、焚烧冥纸等不文明行为

【不文明行为:沈阳立法治理随地吐痰、焚烧冥纸等不文明行为】新华社沈阳4月3日电(采访人员于也童)驾驶机动车随意变道、鸣笛;从建筑物向外抛物;在医院、影剧院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 通过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 , 重点治理上述不文明行为 , 违反者可能被处罚款 。
条例规定了多项文明行为基本规范 , 倡导和鼓励公民采取合法、适当的方式实施见义勇为 , 并根据相关规定 , 对见义勇为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 并将重点治理包括随处便溺、犬便不清理;在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钞;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体育活动 , 严重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行人违反规定横穿道路、翻越交通护栏等在内的一系列不文明行为 。
条例同时规定公民有权制止、劝阻不文明行为 。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 应依托12345沈阳市民服务热线受理不文明行为的投诉、举报 , 并依法及时处理 。
《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沈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日通过 , 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批准 , 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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