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神圣」、「法律至上」的提法是不是错的

谢邀!法律只是手段。是一个在执行效率上相对比较高的工具,因为如果没有法律条文,那么大家各说各的,各做各的,没法形成共识,也没有执行标准。当然法律有合理的,有不合理的。但是作为工具本身,它只是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参照标准而已,谈不上神圣。就像一把塑料尺,只是让你用来丈量而已。真正可以算得上神圣的,是“法律的目的”,即让人们在公平且有秩序的环境下进行各类社会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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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至上”,简单的说,它不是真的说法律在社会或者世界上是至高无上的,而是说,我们应该抱着这样的观念去遵守法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事。这样做的目的,也就是为了社会比较有序,万一出了差错,能分清责任,仅此而已。打个比方,一个经理对营业员说“顾客就是上帝”,难道那个经理是真的这样认为么?显然不是,如果顾客是上帝,他何必来买东西?自己变个出来好了。经理的意思是说,应该象对待上帝那样对待顾客,而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通过更好的服务,卖出更多的东西,在这里,顾客不是上帝,顾客口袋里面的钱才是上帝,销售额才是真的上帝。“法律之上”这种说法,就跟“顾客是上帝”,是同样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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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谁定的?法律是人定的,既然是人定的那就没有天然正确属性。立法者要是童心未泯,他可以定一个杀人无罪,救人有罪。五十年后,人民的道德也会与这部法律同步,认为杀人无罪救人有罪了。简单的例子是:法庭上的杀威棒几千年了,都认为是必要的;当众凌迟,当众斩首,在鸦片战争以前,甚至是五四运动以前,都被视为全民狂欢,万人空巷。张献忠的法律,李自成的法律,努尔哈赤的法律,成吉思汗的法律,朱元璋的法律,项羽的法律,纳粹的法律,苏修美帝的法律,这些法律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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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神圣」、「法律至上」的提法是不是错的】 好像是以前的几个老学究提的吧,现在也不提这个了,大概是扯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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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法律是人定的,更是有私心的人定的,谁来保证法律人不会利用法律条文作恶?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神圣的,只是它们希望你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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