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温州杨幂裸照案\",犯人为何只判了8个月
判8个月轻了还是重了,要看受害人报的是什么案。如果是报强奸案,就不会只有8个月这么轻的刑期。如果报的是敲诈案,或者名誉权损害案,嫌疑人的非法所得退赔积极、道歉主动、获得谅解的话,判八个月也正常。
■网友的回复
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起诉,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周某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犯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2000元。分析:周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方法敲诈他人财物,涉及数额2万元(在浙江省属于“犯罪数额较大”,判处3年以下、拘役、管制的幅度),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系犯罪未遂,比照犯罪既遂从轻处罚。从法律专业角度讲,该判决是相对合理的。另外,周某没有实施强奸,只是拍照,事后要挟受害人给钱才不会将视频公之于众,属于敲诈勒索。这个案子和杨幂视频没有一点关系,像杨幂的女人不是该案件的受害人。经过公安机关核实。
■网友的回复
想要视频? ysj20180303
■网友的回复
【沸沸扬扬的“温州杨幂裸照案\",犯人为何只判了8个月】 那是因为这案件只是普通裸照敲诈勒索,不是某视频里的强奸,真是强奸当然是强奸罪,和杨幂的事没半点关系,被公关推过去的,警察都否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