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怎样惩罚暴力执法的警察

没有任何证据或证人,警察拿一个杀人犯也没办法。~~~~~~~~~~~~~~~~~考虑毕竟是亲人有不幸遭遇,我的回答未免显得太过冷血。算了,还是回答详细一些。据问题的描述,案件是“药店营业员为他人医保卡套现”,但如果真是如此简单的违规行为,似乎并不能惊动警方。个人据经验揣测,或许是被盗的医保卡在药店套现,这样涉嫌协助盗窃的刑事案件,引起警方关注才更为合理。(顺便说一句,之前本人接触过此类案件)警方对于涉嫌犯罪的对象调查,应该是合理合法的——毕竟警方是据工作纪录进行合理怀疑,我猜是排班表上的工作时间恰好与非法套现的时间重合的缘故吧——这样的怀疑可不是当事人简单口头否认就可以摆脱的。然后,我在问题里看到应该是引发愤怒的几个关键词,“蛮横态度”、“要挟谩骂”、“强行拉扯”、“心理创伤”。我分别来谈。蛮横态度,是一个高度主观的形容,除非有确凿的证据(例如录像录音)表明此态度真的超出忍受范围,否则作为投诉理由稍显牵强。要挟谩骂,要看具体内容。我个人以为,除非处理案件的警察有辱骂他人的癖好,否则那应该只是讯问的方式,令一个从未接触司法机关的正常人无法接受而已。例如,老警察的讯问可能会带着“他妈的”之类口头禅,这当然是不文明,但也许算不上谩骂;而且警察在讯问时一定会谈及严重后果,“你如果对警方撒谎不如实交代,不光你的工作保不住,而且也会影响你的亲人朋友”,说得严重点这也是“要挟”吧。假设是这类轻微的讯问,我觉得也很难被投诉。所以这一点必须具体而言(虽然证据还是关键)。强行拉扯,这要看原因及后果。我猜可能发生在警方传讯的时候——此时通常最易发生此类情况,警方说“因为你涉嫌某某案,依照法律,请你跟我们到某地协助调查”(假设警方履行程序齐全,你拒绝时是可以被依法强制带走的),嫌疑方经常说“我不去,我不懂法,但我也没有犯法,为什么要跟你们走”,抗拒的结果就是被“强行拉扯”(本人遇过很多)……当然,假设那是毫无理由根据的拉扯,而且造成一定伤害,你可以对伤情进行鉴定并以此作为依据投诉乃至起诉。最后,心理创伤,这就更是麻烦事,除非拿得出创伤的准确鉴定,并能证实此创伤是由警方的行为所导致——其实也赔不了多少钱……总结一下,个人看法是如果确属警方过错,当然应该用法律手段依法保障自己权益(不过没有证据也是没有办法的),但很多时候社会民众对警方行为存在一定误解也是造成矛盾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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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说没有证据了,别说暴力执法,就是引爆原子弹你也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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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于欢做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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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怎样惩罚暴力执法的警察】 事情事实是,但有些人不敢跟我打证据。我没有办法。我求求你门。
■网友的回复
首先母亲是有嫌疑的,
■网友的回复
打市长热线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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