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只写男方一人的名字,女方坚决要加她的名字,咋办

保留好父母出资的证据后,实质上这样加不加名字都无所谓了,也可以把父母、你、她名字都加上,让大家都承担起义务,就会平衡。建议,父母首付,你们俩婚后一起归还贷款,这样按照法律规定女方对该房子有一部分的债权,换句话说,房子是你和你父母的,但是她也和你一起还贷了,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到当初出资同比例的现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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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这个问题应该分这么几步来看:1. 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确实明确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这里的的父母出资指全部由父母出资,题主的情况符合这个规定,且房产证上只有题主自己的名字。所以目前,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是题主。2. 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6条也有规定,婚姻期间内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的,那么将会按照《合同法》186条关于赠与合同的方式来处理。即因为现在房产属于题主,所以如果题主在房产证上加上题主的名字,那么就会完成对房产一半产权的赠与,这样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题主的妻子就获得了房子的一半产权。3. 既然题主的妻子远嫁他乡,既然夫妻一场,题主也应适当体谅下妻子的感受。只加妻子一方的,显然不合适,不可以做这种娶了媳妇忘了娘的行为。不加妻子一方,对于既要工作又要顾家的妻子显然也是不公平的。一般来说,女方确实在照顾家庭上会付出更多,在美国婚姻纠纷中,法官是会考虑这一点的,而在我国还没有形成这样的补偿机制。所以如果两难,题主倒是可以适当赠送给女方一定份额的产权,可以附条件(但不能附跟身份有关的条件,会涉嫌无效),权当是将来妻子为了照顾家庭而应得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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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出钱,谁尽义务,谁得权利,所以……你一边说服你老婆部分钱由你们家出(哦,突然发现你们结婚了还叫女方不叫妻子,所以强调一下我说的你们家是指你和你妻子组成的家庭),你去说服你爸妈允许你们出钱。
从经济上来说,你和你妻子组成了家庭,这个家庭是独立于你父母的家庭,将来你所有的收益都来自于你自己的家庭。但是现在你的家庭处于一个有潜在危险的境地,你们家庭的两个合伙人,女方觉得自己劳力(付出青春)出资,男方出资数为零,男方父母出资占比远大于运营管理人员。这种情况不仅对家庭还对公司这种经济关系都具有潜在的危险,控制权和分配权的半数以上不在运营管理人员手上,很容易产生利益输送和抢夺控制权的情况。(比如你可能会觉得家里有了钱自然而然要给父母,更有甚者连对方的意见都不问;你父母觉得有权决定你该生几个孩子,该怎么教育你的孩子等。)
你的妻子对这种控制权的风险有了不安和警惕,其实你也应该警惕,但你觉得这是自家父母,一切都是为你好,所以你觉得还好啊,一直都是这么过下来的啊。所以建议题主反过来想想,如果是女方父母出资买房,你跑到女方那个陌生的城市,人生地不熟的,住在自己家的房子里,但感觉却像是租的,你不懂对方父母的脾气,不知道自己哪里说得不对会得罪他们,你也不懂那个地方的风俗,工作环境也还在适应期。在公司看老板眼色,在家里担心亲戚的看法。。。你会比你的妻子更冷静吗?(曾有父母对孩子说,不要对我说你在伴侣那边受了多少委屈,因为你迟早会原谅ta,但我永远不会)
【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只写男方一人的名字,女方坚决要加她的名字,咋办】 实际上,我建议你们最好计划全部还清父母的房资,经济不独立,精神不独立,更何况还有“百善孝为先”的借口使你达到道德制高点。所以你现在觉得的轻松将来会成为压抑你们的牢笼,而你现在的辛苦会成为将来你们自由的基础。
【转】新生家庭优于原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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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断统一啊!加名字啊!反正新婚姻法早就规定了,加了也是白加,谁出的钱归谁,保留出资证据就好ps 我建议你和父母、媳妇都说明一下这一点,只要双方有一方理解,就一点儿事情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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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我才不跟你结婚啊。怕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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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媳妇和你的感情还不如半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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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本来就没有一个好的方法,但是我给你出个主意你和你老婆商量,生了孩子,房子加上宝宝的名字,这样妈妈也可以放心,因为孩子的财产父母有拥有的权利,或者你和你老婆立个字据,结婚每几年房子%多少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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