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北京拟规定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一键报警与公安联网是不是值得所有医院及地区推广

没用,要伤人只是几十秒的时间,除非警察能光速闪现到医生旁边,砍人只要一下就行,真正的解决办法在于安检,设立个安检通道一切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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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法院有安检,有法警,客观上的确起到保护作用。
有一位答主认为伤害案件全国每时每刻都有,医院只是其中一部分,立法后成本太高。但是,如果将问题转化为 如何对成为特有社会现象的伤医案的阻止,那么即使从功利主义视角来看,也是可行的——国家培养医生的成本已经投入,且医生这一职业非常重要。为保障医生的安全,再投入一定成本也未尝不可。
只是,我国警力资源也是不够的。大城市还好,小城市警力本就短缺。
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为了解决矛盾,更偏重保护安全及时介入罢了
■网友的回复
社会有犯罪,国家有警察。
医院有犯罪,医院设警务。
哪里有暴力,哪里有犯罪,哪里就得单独设立警察机构吗?显然不是这个逻辑。那不如全社会都按照监狱一样管理算了,那样最好控制暴力冲突。
我国各种犯罪的数据都不够公开,我们无从知晓真正暴力犯罪高发区域到底在哪里。而医院只不过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而已。
根据理性人假设,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找医院的麻烦,即便因为情绪问题跟医院发生纠纷的概率要高一些,在不承认持枪权的我国,平民百姓也没有什么强力的武器,各个医院可以自己优化管理,多雇保安,足可以解决问题,无需立法一刀切,成本也太高。
每个社会每天都在发生着暴力伤人事件,而某医院某大夫的不幸只是这诸多不幸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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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室和保安亭没多大区别,而且全国99%以上的警务室里的也不是警察,很可能就是辅警或者普通的保安而已,毕竟警力有限,这个措施不过是为了处突,但没有在根本上减少犯罪发生
■网友的回复
意义不大。
表面上看,“医闹”“伤医”事件大量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多年来新闻上常见的在医院搭设“灵堂”,雇佣社会闲杂人员闹事,归根结底存在医疗机构和公安机关纵容的因素。众所周知,因为医患纠纷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于法无据。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的,应当通过合法合理渠道维权。但是,医疗机构普遍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予以姑息纵容,助长了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讲理文化。属地派出所也往往本着,你们先自己协商,快点协商,协商完了给钱走人的态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完全无视相关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甚至针对那些被雇佣的闲杂人等,税务机关也可以积极介入。通过参与医闹行为,获得了多少报酬,是否合法劳务行为,有没有依法缴税?
如果没有多数医疗机构和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少作为,医闹、伤医难成气候。
深层来看,这些事件背后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广泛来看,国人医学常识缺乏,又普遍对于医院期望过高。监管机构对广大违规行医的默许、纵容也起到负面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医学常识普及教育,加强公众的科学素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重拾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心。这是一个任重道远,但又极其重要的事业。一个公众对医生、护士缺乏信任的社会有多可怕?
所以,形式上的“警务室”对于当前医患矛盾问题并无多少实质意义。
■网友的回复
3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提交审议,《规定(草案)》坚持“小切口”立法,按照医警联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的工作原则,共三十二条。明令禁止殴打、伤害医务人员等行为,提出医院设立警务室,卫健、公安等部门共享共用医疗纠纷信息、涉医110警情,公安机关对涉医安全隐患提前介入,建立六项安全防范制度措施。
六项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具体如下。
对急诊等重点区域24小时值守,重点部位配备一键报警装置。
建立安检制度,发现携带管制器具等应立即报警。
就诊人员总量控制,提升就诊体验。
完善医疗纠纷调处制度,可能引发案件的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对多次来医院无理缠闹等高风险就诊人员采取防范措施。
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可回避诊疗,医院可有条件暂停诊疗。
制度设计:多部门共享共用医疗纠纷信息,公安机关对安全隐患提前介入
《规定(草案)》提出,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与医院应当定期会商通报信息,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全市医院安全保卫信息平台,共享共用医疗纠纷信息、涉医110警情、高风险就诊人员和涉医案件违法犯罪行为人数据等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可能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的医疗纠纷和其他涉医安全隐患提前介入,开展预防处置,进行法制宣教,告知当事人不得有违法行为。对涉医警情应当迅速出警,当场查证、快速处置,依法使用警械、武器果断制止威胁医务人员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预防措施: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负责人兼任医院保卫部门副职。
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草案的内容来看,对于防止医闹是能起到一定作用的。
一方面,多部门共享共用医疗纠纷信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可回避诊疗,医院可有条件暂停诊疗,给所有人一个提醒,在获得诊疗的过程中,不能威胁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另一方面,强调了公安机关的介入,这会给医闹涉事者一定心理压力。特别是对安全隐患提前介入,告知当事人不得有违法行为,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医闹事件发生。而且,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一旦出现涉医警情,公安将会迅速出警,当场查证、快速处置,依法使用警械、武器果断制止威胁医务人员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相信在确保医护人员安全这一方面会有很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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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复
和医生打架不好,医生把病人当试验品完成论文发表的医生也不好,不良医生也存在,医生辛苦,各行业的工作人员也都辛苦,天上掉不下馅饼,既不能故意和医生扯淡也不必惯着那些不良医生,平衡一点吧。
■网友的回复
要不要国家派军队去站岗呢 很多医务人员都值得尊重,但狗屎一样的医生也存在,这种人还有一大堆的法律保护,平头老百姓维权都是包庇,那只有私了咯,搞死了就是最有应得。怪谁 ?怪有些医生太不负责任,为了捞钱不择手段。然后就是机制了,他妈的,到处维权都是踢皮球,然后就私下武力解决了。然后什么狗屁媒体报道医生弱势群体,这个社会真心可笑
■网友的回复
当医生这种有道德加成和光环加成的职业成为需要法律特殊保护已经是悲哀,还要建立更多程序加强保护....也是醉了,根本防不住吧....天作孽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劝那些毁掉行业的人尽早改行,毁了行业不说,还毁了社会公信与道德
■网友的回复
说治标不治本的,也不解释一下本是啥?
涉及到生存权的问题怎么治本,鼓励大家多读书?多看点哲学?看淡生死?
【怎样看待北京拟规定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一键报警与公安联网是不是值得所有医院及地区推广】 依着各位治本的思想,怕是这个世界就不需要法律制度和警察制度了。毕竟这些也是一些处理矛盾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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