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量刑为何如此之少?

因为不符合认定要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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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三个要素是一、有严重损伤后果(及时拍照,ct,核磁诊断报告,大医院的门诊病历记载,诊断证明等),二、医生诊疗行为违反诊疗指南,三、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根据因果关系确定医院的责任比例,应该在医院墙上面公示出来。国家卫计委官网上面可以查医生的执业信息,执业范围,看看是不是无证行医,超范围行医。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也能查。及时截图截上日期保存证据。疑似医疗事故患者要先照片子拿到诊断结果后复印全部病历。投诉医生是陷阱,是医院造假的开始。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病人有权利在诊疗过程中随时复印全部病历的。若是怀疑医院手术做坏了应该马上照一张手术部位的ct保存证据,怀疑医院医生犯了错误首先要做的是复制病历(病人有权利复印病历包括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的,医院不给复印马上打110报警。封存的病历也要复印的。药的知识在丁香客网站或者下载app用药助手查。
【医疗事故的量刑为何如此之少?】 出了医疗事故的老百姓都是可怜人,是因为医院、医生工作责任心不强,误诊或是不遵守诊疗规范,只为赚老百姓的医保,盲目输液,手术过程不认真,过度医疗等原因造成。你要清楚的是医院不会承认医生犯的错误的,医生自己也不会承认他犯的错误,只会冠冕堂皇的跟你要诊断结果或者让你去做鉴定。医院、管医院的卫生局、医疗调解机构,医疗鉴定机构、医院所在地区的那个法官和院长是联手对付病人的。病人不懂医(你出事那个科的权威性的诊疗规范,医生必须那么做的,大书店都有),不懂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责任侵权和医疗合同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法,侵权法,信访条例,司法鉴定规则,大书店都有),不懂潜规则(哪种维权方好),不懂程序(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伤残等级标准划分,后面的庭审程序等),医院是什么都懂,患者走司法程序维权就是大坑,医疗官司肯定得打几年,医疗鉴定机构不公正的鉴定和医院、法官会给患者挖坑并且会用程序拖延你的时间,让你精力,经济能力受到影响,所以打官司这条路维权很难。医院盼着病人打官司,走鉴定机构鉴定这条路。产业链是医院那赚了病人的第一桶金后,律师,律师事务所,医学会,医疗鉴定机构,法院都会接着赚病人的钱,每个环节都有松紧度,都能做手脚。打官司打的是鉴定结果(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和法律条文(具体到哪几条)。用药知识可以下载app用药助手查或者在丁香客网站上面查。医院的ct 核磁片子经常造假,如何怀疑造假了,只能去别的医院找医生让他看看片子,想办法让他把片子情况说明,哪里有毛病有什么毛病,可以跟医生说我不用你开诊断证明,你就告诉我哪里有毛病就行。找到毛病以后去照片子的医院,录着像让医生写正确的诊断报告。起诉后鉴定的时候,得提前去医院把片子复印一份才行,手里有两份片子,医院的片子要保存很多年的。起诉的时候标底标的低一点,鉴定结果出来不好的话随便找一个理由写一个撤诉申请交给法官先撤诉,撤诉退50%的起诉费,等打到一定程度再把标底再标上去再补诉讼费。
我个人文章里面有医疗事故患者维权步骤和方法,常见病自己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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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医疗事故都是非故意的行为,就像交通事故一样,因此以民事赔偿为主。如果是故意的,那就是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了,不属于医疗事故。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因为自己疏忽导致严重后果,比如忘了换针头而导致多人感染艾滋,这种情况也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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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件事看羊水栓塞可有凝血障碍、大出血,而羊水栓塞抢救失败必然有失血性休克,想在肺上取到羊水,要把整个肺都切片了。医院判断羊水栓塞是往重了估计的,羊水栓塞肯定要大量输血输液切子宫的所以这个鉴定报告很坑。报道只在说医院如何不好,一句没提家属方但奇案必然有奇葩家属。估计家属要么知道羊水栓塞成活率低,要么以后寻思二胎,这不同意那不同意,人死了倒打一靶,死于失血性休克?当事医生冤否?休克:喵喵喵?题主认为量刑低意思是当事医生应判个死缓啥的?很多人说了顶多算过失按照中国现状无责都要人道赔偿十万那么中国早没人当医生了人口控制的比计生都好再者聚众滋事必拘伤人必入刑杀人者必判那为何医闹散了就算?伤医者跑了算完?杀医者不判死刑立即执行?看看这些杀人的一个杀了完全无关的研究生一个因为用了几十年的假牙变色杀人这种狂人要留者?不是量不量刑的问题,是法律到医疗这儿全乱了昨个儿有人让我回答医患矛盾是不是起源于医生自认高尚?果然奇葩的观点转移的好一手焦点在此祝愿此两位题主永不生病长命百岁您二老生病了我们不敢看怕关个十年八年取匿 怕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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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道,老人摔倒被扶的讹上一大群人叫好,现在大家都文明了不敢扶。。你觉得是社会进步了。到时候你看看吧,当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救她成立后。。。已经很多老人遭殃了那不是你想害她,你为什么就他这个逻辑最后成立,不仅救人的秦家荡产,最后家破人亡。既然大家叫好,我也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想说,人在做,天在看,天道自有轮回。。这世道。。。。不幸的人往往还在继续叫好。。。产妇大出血死亡率非常高,不过案件不了解,不过举个例子吧,有的手术抢救结果教科书写死亡率达到百分之40,如果按这样,是不是以后妇产科医生,每周都得有四成抓去判刑。。。我倒是想看看现在儿科急诊科医生没人干了,小孩子腿部损伤得跑老远排老长队才找到个儿外大夫,这种言论以后开始变成现实了话,看看到时候还有谁敢干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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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本身就是一种过失犯罪,如果是故意,那就构成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了。故意伤害轻伤是三年以下、重伤是三到十年、致死是十年以上,那么对比一下,医疗事故作为过失犯罪,致人重伤总不好超过三年吧,致人死亡总不好超过十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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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鲁迅弃医从文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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