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无』二手车卖给车行数月未收到车款 青岛华成奥迪4S店:查无此车( 二 )


3月18日,半岛网采访人员拨打青岛华成奥迪4S店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了解相关问题后表示,将由相关领导回复采访人员 。随后,奥迪4S店市场经理祁先生回复采访人员,张先生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当时的经办人高某跑路,汽车交易是高某操作,店内无法查询到张先生的车辆信息,该车没有录入奥迪4S店,所以无法支付车款,且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也已经立案调查,后续问题等案件了解再说 。
  对于张先生签订的协议,祁先生表示,现在无法证明该协议是和4S店签订的,中间有疑问,一切等案件了结再说 。
此外,祁先生表示后续案件有结果,会向半岛网及时反馈结果 。
3月25日,半岛网采访人员联系了青岛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室,提供了被过户车的相关信息,采访了解车辆过户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收到后暂无回复 。就车辆过户问题,半岛网采访人员将继续关注,及时发布最新消息 。
律师:刑事立案与履行约定不冲突,拒付车款是违约行为
真如4S店所说,刑事案件不结案,张先生的车款就拿不回来吗?对此,青岛市行业律师李瑞敏分析,市民与青岛华成签订了协议,并且在4s店内交付了车,4S店做了签收,该协议生效,张先生的约定义务履行完毕,4S店有义务履行约定支付车款 。如果拒绝支付车款,就是违约行为 。
对于派出所立案问题,李律师解释,张先生主张的履行约定与刑事案件无关,警方立案受很多因素的影响,立案与否,与市民要求履行约定并不冲突,如对方拒不支付,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
此外,李律师表示,4S店所说的“二手车买卖章不是的章”,法律上也不成立,市民在店内通过工作人员签约,无论盖章是总章还是其他业务的章,都是属于4S店 。
针对以上问题,半岛网将继续关注 。
半岛网采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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