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银保监加强险资运用的穿透式管理 严禁向股东或关联方输送利益( 二 )


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穿透式管理 , 严防通过职务便利 , 利用股权、不动产、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信托计划、私募股权基金、银行存款质押等投资工具或者其他不正当关联交易手段 , 非法套取、侵占、挪用保险资金 , 严禁利用保险资金向股东或关联方输送利益 。 加强客户动态管理 , 加大客户回访频次 , 定期发送消费短信等提示 。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 防范资金体外循环 。
银行保险机构应完善第三方合作机构准入与限额管理机制 , 全面评估业务合作双方权利义务的匹配性 。 加强账户管理、合作机构穿透管理和合作业务存续期管理 。 防范违法转委托、放大杠杆、多层嵌套等行为 。 依法合规开展与互联网企业在支付服务、营销服务、资金支持、资产存管等方面的业务合作 。 加强内控管理 , 不得将核心业务外包 。 对第三方机构的产品、数据、技术、运营能力等做好合规审查和风险评估 。 严禁违规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中介、销售和支付结算等服务 。
同时 , 严防金融市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 银行保险机构应强化交易报价、交易审批、交易达成、交易结算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 。 重点检查交易策略执行情况、交易价格偏离度、交易集中度、拆分交易、删改交易和线下环节 。 落实交易权限和渠道的授权和使用管理 , 防范交易员的道德风险 。
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行为监测制度 , 完善相关风险管理体系 , 识别和评估从业人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 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 , 将从业人员行为监测纳入反洗钱监测系统 。 强化高风险领域管控措施 , 防范从业人员利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从事或协助不法分子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 。
另外 , 银行保险机构要制定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 确保制度得到刚性执行 。 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 严格控制数据授权范围 , 实现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 。 加强对客户信息收集、维护、使用人员的培训管理 。 在内部产品和业务流程设计上落实客户信息安全控制和风险提示 。 明确约定涉及客户资料交接的对外合作保密条款 , 消除信息泄露隐患 。 严防从业人员利用职权和管理漏洞 , 篡改后台数据 , 盗取资金 , 以及非法复制数据、贩卖客户信息等行为 。
加强案件风险监测和排查 发挥联合惩戒警示作用
《指导意见》指出 , 加强案件风险监测和排查 。 加强从业人员聘用管理 , 提出必要的职业道德、资质、履职经验、专业素质及其他个人素质标准要求 。 加强重点领域、机构、岗位和人员风险排查工作 。
依法合规建立从业人员异常行为排查机制 , 特别要加强拟离职人员及其经办业务的排查 , 重点关注关键岗位人员账户交易、资金借贷、证券投资、兴办企业、涉及诉讼和社会关系往来等情况 。 通过流程分析、日常风险监测等方式开展风险识别 , 采用多种方法对内控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 不断更新排查工具和方法 , 通过远程审计、大数据筛查、反洗钱监测系统等手段排查隐蔽性强的风险案件 , 摸清案件风险底数 , 强化案防工作主体责任 。
对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 要对案件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 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 , 应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清犯罪事实 , 不得以纪律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代替刑事责任追究 。 严格按照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案件管理和处置相关规定进行内部问责 。
另外 , 对于涉及金融违法犯罪 ,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严重行政处罚的从业人员 , 各级银行保险行业协会要依法依规加强行业性约束和惩戒 。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指导行业协会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 , 将相关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 。 依法依规支持行业协会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 , 视情节轻重对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采取行业性惩戒措施 。
同时 , 完善案防管理体系 。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将预防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制度纳入案防工作体系 。 持续完善案件(风险)报送管理制度 , 结合业务特点、风险状况、案防形势 , 及时更新报送要求 。 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重大违法事件 , 依法对漏报、瞒报、迟报、错报的机构进行处罚 。
加强检查与评估结果应用 。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将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 加强日常监管力度 , 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 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加强评估和监督管理 , 在监管评级中考虑应用评估结果 。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 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机构及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不予行政处罚 。 对自查发现案件 ,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 , 可以酌情对涉案机构和案件责任人员从轻处罚 。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案件问责制度 , 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严肃问责 。
同时 , 发挥联合惩戒警示作用 。 银保监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 , 积极落实银行业保险业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备忘录 , 制定完善银行保险从业人员违法失信信息使用、管理、监督等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 , 指导落实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措施 , 达到"惩戒一个 , 警示一片"的效果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