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华《严重影响了医疗服务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对李跃华、张胜兵治疗新冠肺炎等 相关情况的调查报告省卫生健康委:2 月 25 日 , 我局接到《关于对李跃华、张胜兵治疗新冠肺炎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函》(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20〕4 号)后 , 对相关信息立即进行检索 , 2 月 26 日派员赴现场调查 ,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李跃华的调查情况李跃华 , 男 , 身份证号码 420105196408283618 , 汉阳爱因思中医专科门诊部法定代表人 。汉阳爱因思中医专科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自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3 日 , 核准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永安堂 172 号 30—32 号门面 , 登记发证机关:汉阳区卫生健康局 。 2019 年 1 月至今 , 该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调查中 , 李跃华出示了由武汉市卫生局 2004 年 4 月 25 日签发 , 编号 151420100002727 的《医师执业证书》 , 其内记载持证— 2 —人李跃华 , 身份证号 420105640828361 , 执业地点武汉长城医院 ,执业类别西医 , 执业范围耳鼻喉科 ,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199842151420106400627582 。 经查 , 该编码不符合目前国家编码规则 。在“医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分别输入李跃华身份证号码和420106400627582 , 系统均显示“没有检索到相应的医师信息” 。输入姓名“李跃华” , 系统显示 41 条检索信息 , 无信息可与汉阳爱因思中医专科门诊法定代表人李跃华匹配 。经查《省卫生厅关于认定石峻林等 117414 人医师资格的通知》(鄂卫发〔2001〕104 号) , 武汉市汉阳区当年有 176 人通过审核认定医师资格 , 李跃华不在其中 , 检索湖北省卫生厅其后陆续补发的认定文件 , 也没有李跃华的名字 。2020 年 2 月 24 日 , 李跃华接受武汉市汉阳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调查时 , 承认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 并承认 2020 年 1 月29 日接到陈某某求医电话后 , 1 月 30 日到武昌区洪山礼堂桃山村小区陈某某住处 , 为陈某某夫妇及儿子 3 人注射了自己带去的针剂--苯酚(微量) 。 陈某某夫妇接受李跃华上门注射至 2 月 3 日 ,李跃华继续用相同疗法及所谓自创发明的“自体疫苗”为陈某某之子治疗至 2 月 9 日 。 李跃华通过上述活动共收取 2200 元 。调查中 , 李跃华声称为陈某某 3 人治疗所用的是专利注射剂— 3 —并出示了《发明专利证书》 , 发明名称:一种穴位注射剂;发明人:李跃华;专利号:ZL 2011 1 0136639.9 。 落款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日期:2013 年 2 月 27 日 。 在该证书摘要中注明“本发明中苯酚为主要的治疗药品” 。 李跃华承认自己配制的注射材料未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 。经进一步调查 ,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 李跃华多次出入其居住小区和汉阳爱因思中医专科门诊部所在小区 , 并随身携带注射材料及注射器 , 在媒体上大肆宣扬能进行新冠肺炎有效防治 。 其乘用车辆牌号:鄂 AJE680 , 驾驶人员周海创 , 联系电话13554308665 。二、对张胜兵的调查情况张胜兵 , 男 , 身份证号码 420984198403013051 , 武汉东西湖张胜兵中医科诊所法定代表人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 ,医师资格信息编号:201034141420984198403013051 , 医师执业证书编号:141420112000112 。武汉东西湖张胜兵中医科诊所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南街金地格林春岸 7 栋 103 商铺 , 是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2018 年 10 月 17 日备案的中医诊所 , 诊疗科目:中医科 。2020 年 2 月 21 日 , 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张胜兵进行询问调查 , 张胜兵承认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 网— 4 —诊过大约 2000 例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 , 主要通过微信、看舌苔、临床症状 , 给患者开具中药处方 , 患者大部分是武汉的 ,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 张胜兵称网诊记录已经上交“健康中国工程中医疫情防控工作组” , 他本人是经人推荐加入该组织的自愿者 ,该组织要求他在相关部门问询时拒绝回答一切问题 , 有问题找工作组 。 据天门网消息 ,“健康中国工程中医疫情防控工作组”是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健康中国工程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的 。张胜兵回答调查人员询问时表示 , 违规宣传新冠肺炎的有些文章是他写的 , 但是有改动 , 不是原文 , 也没经过他的允许(发表) 。发现网上不实宣传后 , 他在朋友圈发了公告 , 在发现有不实宣传的网站留言版要求修改或与他联系 。2020 年 2 月 22 日 , 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武汉东西湖张胜兵中医科诊所进行现场检查 , 该诊所未开展诊疗活动 , 张胜兵拒绝提供网诊处方 。2020 年 2 月 26 日 , 我局调查人员到达武汉东西湖张胜兵中医科诊所 , 拔打张胜兵电话 15701481888 , 无人接听 , 该诊所大门反锁 , 无人应门 。 调查人员到该诊所附近正在营业的顺丰快递网点 , 了解到该诊所近期一直有发送包裹 , 但量已经不大 。 因网点权限有限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关该诊所快递的详细信息需要通过上级公司查询 , 目前尚未得到回复 。— 5 —三、调查初步结论(一)李跃华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医师执业证书);作为个体诊所法定代表人 , 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连续两年未按期校验;其本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行医并进行虚假宣传 , 严重影响了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二)武汉东西湖张胜兵中医科诊所涉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 严重影响了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2020 年 2 月 26 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 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已将案件移交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四、其它事项(一)李跃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乘车出行 , 建议转交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二)建议有关部门审查李跃华持有发明专利的详细情况 。(三)李跃华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医师执业证书 , 建议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同级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线索 。(四)李跃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行医 , 责成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武汉东西湖张胜兵中医科诊所涉嫌违反规定擅自开展互联— 6 —网诊疗活动 ,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 国卫医发〔2018〕25 号) ,责成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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