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完善应急法律制度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 )

  林鸿潮指出 , 疫情结束之後 , 应当遵循应急管理的科学规律改革国家应急体制 , 并通过法律巩固改革成果 。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属地为主、‘块’重於‘条’等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 , 是我们在无数次危机应对中付出巨大代价所取得的基本经验 。 但是 , 我们在法律上对这些经验贯彻得还不够 , 此次疫後要着手解决这些问题 。 ”林鸿潮说 。

  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制度

  在这次疫情中 , 政府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监控不足、反应迟缓的问题充分暴露出来 。

  林鸿潮指出 , 在此次疫情中 , 很多地方政府的防控措施比疫情慢一拍甚至慢几拍 , 究其原因 , 在於日常准备不够充分 。

  “在当前的应急法律中 , 对於机构、财力、人力、物力等因素的规定不够具体 , 更多的是一种原则性规定 。 然而 , 应急能力是人力、财力和物力的组合 , 如果这些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 , 那应急能力就无法得到保障 。 因此 , 有必要在对法律进行修改时 , 对此作出明确、严格的规定 。 ”林鸿潮说 。

  林鸿潮认为 , 应尽快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制度 , 提升应急法律制度的实施效能 。 在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种单行性应急法律、法规中 , 要明确规定应急预案的预决策功能 , 赋予各级行政机关按照预案规定的触发条件启动应急响应的职责 。

  林鸿潮同时建议 , 将2013年国办发布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升格为行政法规 , 建立完善的预案管理制度 。 这部法规重点要解决两个问题:调整应急预案的编制思路 , 立足事中处置 , 立足实战操作 , 立足风险评估和能力调查来编制预案;狠抓预案质量 , 强制规定预案的演练、评估、更新的条件、方式和频率 , 实行应急预案编制後先演练、再评估、後备案、同时公开、随机抽查的制度 。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认为 , 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 , 必须要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 , “事後的处置环节固然重要 , 但前端的预防环节同样必不可少 。 长期以来 , 我们在预防环节上的公共投入是不足的 , 特别是在基层 , 这一问题更为严重 。 因此 , 在修改法律时 , 必须对预防环节的投入作出明确规定” 。

  (记者 蒲晓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