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法: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单位采取执行措施

(010lm.com)小编注意到央视网消息:采访人员今天(1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 , 日前 ,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 , 要求各地法院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执行措施 。
标题:【「最高法」最高法: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单位采取执行措施】《通知》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诉讼程序等方面内容 。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合同履行、医疗纠纷、产品质量、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的处理 , 《通知》要求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并重、加强对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 。 在执行方面 , 最高法要求各地法院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执行措施 , 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治的资金和物资 , 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 在诉讼程序方面 , 最高法要求 , 疫情防控期间该延期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延期审理 , 对于符合诉讼中止条件的案件 , 依法中止审理或执行 , 对于申请诉讼期间顺延的 , 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 对于情况紧急的案件 , 应当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开庭审理 , 有条件的可以采用视频开庭形式 。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 李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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