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副区长遭男友袭击致死,莫把家暴当“家事”

女副区长遭男友袭击致死,莫把家暴当“家事”

女副区长数次分手未果被男友施暴致死 , 四川广安中院将开审 据媒体报道 , 2017年10月22日晚 , 曾任四川广安市政协常委、广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黎某 , 被男友林某袭击后重伤入院抢救 。 当月27日 , 黎某因颅脑重度损伤 , 抢救无效死亡 。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下周五开庭审理此案 。 看罢报道 , 很多人感慨 , 黎某真是遇人不淑 。 41岁的黎某 , 家庭经济条件不错 , “协调工作很有办法” , 曾任局长、副区长并刚刚明确了正处级待遇 , 仕途发展看好 , 却不幸成为家庭暴力的牺牲品 。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男友林某 。 之前的两段婚姻解体 , 都因家庭暴力引起 。 认识黎某后 , 林某纠缠不休 , 最终以“无耻的非法手段”逼迫黎某确认了恋爱关系……正如黎某曾对林某所说 , “我认识你是这辈子最大的错误” , 倘若黎某与林某素不相识 , 的确不会有后来的家暴惨案发生 。 但是 , 即便黎某侥幸没有倒在血泊之中 , 也会有另一个无辜的女性受到伤害 。 这是因为 , 一般来说 , 一个有过家庭暴力史的人 , 就像毒品成瘾 , 不会突然良心发现、悬崖勒马 , 除非家庭暴力被依法处理 , 或是婚姻家庭关系终结 。 如果是后者 , 无辜的一方往往要付出过于沉重代价 。 黎某就曾要求分手 , 却遭到了对方的断然拒绝 , 并被以家人的人身安全相威胁 。 其实 , 对于家庭暴力 , 我国不乏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 。 2015年12月27日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 。 之前 ,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还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 要求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 , 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 令人遗憾的是 , 许多家庭暴力还躲藏在“家事”的外衣下 , 并没有被检举、察觉和制裁 。 这 , 或许与“家丑不可外扬”观念不无关系 。 黎某作为一个从政的女性 , 对《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 , 应该不会感到陌生 。 然而 , 尽管长期屡遭暴力欺凌 , 她却从未在工作场所 , 将遭遇家暴、婚姻不幸的一面公开示人 。 想要自己解决“家事” , 却不知越陷越深 , 直至无法自拔 , 悲剧发生 。 更令人悲戚的是 , 他人眼中 , 家庭暴力也不过是别人“家事”罢了 , 还是少管闲事为佳 。 正如很多网友愤懑的那样 , 黎某与林某的冲突 , 就连黎某的父母也以“不好多加介入”为由 , 屡屡搁置一旁 。 在黎某被林某试图拖往河边“自杀”的过程中 , 至少有包括出租车司机、市民罗先生、沿路商户在内的三拨人看到了 , 仅有出租车司机拨打了110报警 。 实际上 , 在很多国家 , 人们都对家庭暴力保持高度“敏感” 。 在美国 , 父母动手打了孩子 , 即便出于管教目的 , 如果被邻居报警会遭到逮捕 , 保释金高达5万美元 。 另有调查显示 , 2017年 , 新西兰警方共接到121733个家暴报警电话 , 平均约每4分钟就有一个 , 很多是“好管闲事”的邻居、路人所打 。 铲除家暴是一场全社会的持久战 。 女副区长遭家暴身亡 , 说明职务、地位也不是防护盾 , 不能再让“家事”遮掩家暴劣行 。 在持续推进立法、司法、执法的同时 , 营造共同警惕家暴、干预家暴的社会氛围 , 才会少一些人间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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