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新规!申请宅基地建房,以后这样审批
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 农业农村部:新规!申请宅基地建房 , 以后这样审批 。 宅基地|审批|乡镇政府|新规|申请 。
注意啦!
农村宅基地再出重磅新规!
近日 ,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 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 就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
▲▲ 农业农村部:新规!申请宅基地建房 , 以后这样审批▲▲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改革和管理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 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 , 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 , 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 , 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规划、计划和许可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 ,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 , 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 , 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 。 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 做好信息共享互通 , 推进管理重心下沉 , 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 。
宅基地申请程序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 , 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 , 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 , 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 , 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
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 审查通过的 , 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 , 报送乡镇政府 。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 , 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 , 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 , 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 , 报送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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