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新规!申请宅基地建房,以后这样审批( 二 )


 农业农村部:新规!申请宅基地建房,以后这样审批

▲▲ 农业农村部:新规!申请宅基地建房 , 以后这样审批▲▲


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

《通知》提到 , 乡镇政府应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 , 其中包括:

实地审查申请人条件

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 , 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 。

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 , 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 , 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 , 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 , 确定建房位置 。

建房完工后验收

农户建房完工后 , 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 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 , 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 , 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

通过验收的农户 , 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 各地要依法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 , 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 , 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 。


 农业农村部:新规!申请宅基地建房,以后这样审批

▲▲ 农业农村部:新规!申请宅基地建房 , 以后这样审批▲▲


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对这些行为严肃追责

了解到严肃工作纪律 。 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 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 。 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 要依法严肃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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