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频频给“小三”转账,妻子一怒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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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频频给“小三”转账,妻子一怒告上法庭

本文标题:丈夫频频给“小三”转账,妻子一怒告上法庭

原配白手起家打拼来的财产,却让丈夫给了"小三"?太扎心!不讨回来,又怎能甘心。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近日,苏州市吴江区赵女士果断起诉,成功追回财产。

赵女士与王先生是结婚多年的夫妻,在双方的离婚诉讼过程中,赵女士发现王先生有出轨行为,并与女子小钱同居。赵女士于是申请调取了小钱的银行流水,发现丈夫曾多次向小钱转账,总计10万余元。

赵女士认为,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自己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小钱的赠与行为应属无效,于是将王先生和小钱共同告上法庭。

在吴江法院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王先生不承认该赠与行为,且不愿意配合赵女士共同调查事实。赵女士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两被告之间转账系赠与合同关系。

后来赵女士变更诉求,主张这些钱属于小钱的不当得利,认为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无权处分,小钱获得本案涉及的款项无正当理由,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

吴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收入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该共同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本案中经调查的事实表明,王先生在赵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小钱转账的10万余元是其与赵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赵女士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小钱因王先生的转账行为无端获益,且小钱未就其受让财产的合法性提供证据。故王先生向小钱转账10万余元的行为系无权处分,小钱的获益系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

据此,法院判决小钱返还赵女士不当得利款项10万余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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