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心肺复苏压断老太肋骨获判不担责!被救老人上诉( 二 )

  孙向波的行为是否应该被判赔偿?康平县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范伟红表示:该案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吃药的结果和心脏骤停的后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二是,被告施救时,心肺复苏是否规范。

  对此,孙向波认为:“抢救过程若力度和频率不够,老人家可能就活不了,这在医学上也是允许出现的。”孙向波解释称,出现12根肋骨压断的情况,是必要强度的施救行为造成,并非故意和手法不专业。

  孙向波表示,自己毕业于沈阳医学院,当过多年乡村医生,具备“乡村医生证”和“行医执照”,因此自己不会“乱救人”。

  至于老人是否是在吃了孙向波开的药后才出现昏厥的情况,药店监控视频显示,孙向波有取药动作,但没有看到老人有吃药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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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心肺复苏压断老太肋骨获判不担责!被救老人上诉

范伟红接受采访 央视新闻截图

  一审判决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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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太一家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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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向波没有想到,自己好心施救的行为,却将自己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也让药店的生意变得冷清。据孙向波介绍,事发后药店的客人越来越少,他不得不在2019年6月关店。

  “真的没有想到,一次施救完全打乱了我的生活。”孙向波表示,为此次案件他曾前后4次到法院开庭,自己经营的药店营业额也直线下降:“现在已经赔了很多钱,没能力再开新店维持经营了。”

  终于,经过两年等待,孙向波在2019年12月30日拿到了当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决定驳回原告戚老太的诉讼请求。

  至于案件中存在的上述两大焦点,范伟红介绍,经医学专家认定,确定老人吃药行为和后果发生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同时,对于老人家属质疑的,孙向波实施心肺复苏过程中用力过大才致老人12根肋骨骨折的说法,法院也依据医疗专家的结论给出认定结果。“专家认为被告有执业医师证,做心肺复苏过程符合规定,无需承担责任。”范伟红说。

  事发两年后,这一纸判决终于让孙向波的心安定。但据孙向波回忆,从一审开庭至今,戚老太一家一直未与自己取得联系,也未表示过歉意或感谢。

  实际上,在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第184条已就此类事件给出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此次一审认定结果,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认为判决合理:“法院已经认定孙向波的救治过程无重大失误,又具备行医执照,且是紧急情况下自愿实施救助,所以不该担责。”

  此外,范辰认为,相比有偿救治,孙向波的行为是出于道德层面的无偿救治,那么在最后责任承担上,也就与有偿救治有区别。“如果爱心救人时要担心索赔,那谁都不敢再救了。”范辰说。

  在范辰看来,此案的判定更具有一种社会示范意义。他认为,无论是《民法总则》中对施救者的保护,还是该案的认定,其实都在一定程度上鼓励社会勇于在他人危难时刻伸出援手,以此提高社会助人为乐的积极性。

  然而,此事还没有最终画上句号。据孙向波透露,戚老太一家并未接受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并已提起上诉。但对于自己的施救行为,孙向波直言:“我是一名医者,再遇到这样的突发情况,我还是会出手相救,只不过要保存好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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