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文旅部:拟加强对说唱、沉浸式演出、脱口秀、相声等节目( 九 )

(一)强化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主体责任 。 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 努力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演出产品 。 充分利用多媒体、互联网等技术不断创新内容和形式 , 增加演出的感染力、表现力 , 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 演艺人员应自觉提升道德品质修养 , 讲品位 , 重艺德 , 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 , 努力培养高尚职业操守 , 树立良好个人形象 。

(二)强化演出经纪机构主体责任 。 演出经纪机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 重点加强对营业性演出节目的内容审核把关及演艺人员管理 , 对演出宣传、票务销售、安全保障等经营活动进行全流程把控 。 要安排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加强演出项目管理 , 每个演出项目至少安排1名演出经纪人员具体承担协调联络、内容管理等经纪服务工作 。

(三)强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 为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 , 应当核验相关批准文件 , 并指定专人负责演出活动的现场巡查 。 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定期开展消防检查、舞台设备检查 , 排除安全隐患 , 确保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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