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猎期打了两只“七咕子” 灌河流域环资法庭首次户外巡回审判

江苏龙网:

  

近日 , 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简称灌河流域环资法庭)干警到响水县黄圩镇开展守护生物多样性、共享美丽大自然 , 示范案例巡回审判活动 , 开庭审理王某某、万某某非法狩猎案 。 本案是自7月1日起我省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正式运行以来 , 灌河流域环资法庭第一次进行户外巡回审判 。

  2018年11月 , 被告人王某某、万某某于江苏省禁猎期间 , 在响水县黄圩镇黄南居委会附近小树林 , 使用禁用的工具气枪打到两只七咕子 , 经鉴定 , 涉案气枪对人体有致伤力 , 两只七咕子为山斑鸠 。 今年5月7日 , 两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响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 同年7月4日 ,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向灌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在庭审中 , 被告人王某某、万某某均当庭认罪悔罪 , 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均愿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 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做一个爱鸟、护鸟 , 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员 。 庭审中 , 本案承办法官李迎春就我省关于禁猎期、狩猎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 , 通过示范案例巡回审判活动 , 提升辖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今年初 , 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南京设立全国首家环境资源法庭 , 对江苏全省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 。 同时 ,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 , 设立长江流域、太湖流域、灌河流域、洪泽湖流域、骆马湖流域等9家环境资源法庭 , 跨设区市集中管辖全省基层法院一审环境资源案件 。 今年7月1日起 , 我省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正式运行 。 其中 , 灌河流域环资法庭设在灌南县人民法院 , 对我市和盐城市、淮安市部分地区及江苏海域所有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实施集中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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