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了!保健食品能否“管住、管活、管优”?( 五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周石平说 , 指南对保质期的标注作了进一步规范 。 将保质期的标注统一按照食用截止日期来标注 , 就是按照“保质期至某年某月某日”的方式进行描述 , 与生产日期的标注形式相统一 。 要求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容器)上的明显位置清晰标注保质期和生产日期 , 如果日期标注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话 , 应当准确标注所在包装物的具体位置 。 保质期标注应当与所在位置的背景颜色形成鲜明对比 , 让消费者容易识别 。
周石平介绍 , 指南除规定标签上显著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 , 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用语、保质期外 , 还对标签标注服务电话、经营场所标注消费提示等也做了详细要求 。
周石平表示 , 希望通过规范保质期的标注方式 , 让保质期一目了然 , 方便消费者购买;让企业受到约束 , 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
推荐阅读
- [夏先生]因打错一个数字而痛失30余万大奖,彩民能否要求彩票店主赔偿?
- 『淄博电视台生活频道』二婚夫妻为“钱”闹上离婚热心大妈能否化解矛盾......
- ETC■ETC“一次行程、一次扣费”,能否全国推行?
- 「环球医药网」河北医保局发布新规 一批药店不能再申请医保资格
- 法融汇俱乐部@【公司实务】案外人与债务人达成以房抵债协议,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 法制日报@企业高管学历造假,公司能否“撕毁”劳动合同?
- 「法治与民生」夫妻一方以对方不能生育起诉离婚 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 #住房租赁#28城出台租房新规:可提更多公积金 建设租赁住房有补贴
- [运营商]三大运营商联合推出5G消息,能否取代APP?
- 『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培训机构被打包转让,拒不同意能否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