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一纸婚书?民政部:“电子结婚证”无法律效力( 二 )

该负责人解释 , 目前所知 , 已经开通的省(市)有福建、江西、浙江、江苏、重庆等地 。 但必须说明的是 , 目前的这些所谓“电子结婚证”只是电子卡片形式展示的婚姻登记信息记录 , 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登记电子证照 , 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 也不能代替实体证 。 个别媒体宣传所谓的“结婚不用去民政局 , 可在支付宝领取‘电子结婚证’”显然系误读 , 实为领证后在支付宝等APP上 , 通过个人授权后查询到的本人的婚姻登记电子记录 。 所以 , 目前无论是结婚登记还是离婚登记 , 当事人都需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 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办理 。

“电子结婚证”只有纪念意义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正式发布的《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6项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 , 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 , 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 , 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 , 但这些电子证照暂不提供给个人 , 仅供政府机关内部有条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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