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骗局81人被骗1.89亿 涉案两人一人被判无期( 二 )

  首付交毕,胡女士及丈夫便同路某一起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按约定,几天后,新的房产证将出来,买卖双方及中介会挑个时间一起到银行去办理抵押借贷手续。

  但房产证出来后,路某说已联系了银行办商业贷款,“说贷款快下来时会主动联系我们,让我们去银行签字”。

  不过这句话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后续几个月,面对胡女士的询问,路某每次都回复说“贷款顺利”。当年12月底,到了双方约定交余款的日子,胡女士才发现余款并没有到账。胡女士开始警觉。

  2017年1月9日,路某和丁某已多日不接胡女士电话,胡怀疑被骗了。当日上午,胡女士到西屋中介办公地点,发现已人去楼口。而在门口,胡碰见了与她遭遇相似的其他卖房者,她们随即以路某诈骗及中介合谋诈骗为名报案。

  2017年1月10日,胡女士去房产局查询房屋合同时得知,其房产已于2016年10月12日即房产过户完成当天,被路某抵押给了另两个陌生的人。

  法院:被诈骗的房屋不应退还原房主

  根据卖房人委托的律所在南京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路某房产信息的查询,当时路某及其代持人名下的房产多达上百套。

  随即,这起牵涉甚广的二手房骗局浮出了水面。澎湃新闻观看庭审直播获悉,2017年1月25日,路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3日被检方逮捕。丁某则于同年3月6日被刑事拘留。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路某在基本无自有资金的情况下,以改善住房、购买学区房、投资炒房等名义,单独或伙同西屋置业负责人丁某积极寻找二手房房源,谎称路某有经济实力,且亲属在银行担任领导,可以确保办理住房抵押贷款。

  两人骗取卖房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诱导他们在路某只支付房价款一到三成的情况,采用非资金监管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将房屋过户至路某或其指定的人名下,最后丁某在未得到卖房人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保管的房屋产权证提供给路某。

  路某将以上没有清偿房款的房屋抵押给其他人用来借贷,共拿到1.6亿余元,这些钱基本没有用来还购房尾款,反而用来支付后续购房的首付款,还有支付个人借款及利息和个人挥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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