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建议:北京停车场应与轨道新线同步建设投用( 五 )

  市政协委员们还指出 , 《专项规划》提出的“同时用地应与其他用地综合使用为主 , 确实不具备用地综合使用条件的可采取独立占地形式 , 且应考虑立体开发条件等原则”也形同虚设 , 由於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用地商业价值高 , 各区对将土地调整成为独立的P+R停车场用地缺乏推进动力 , 综合利用建设P+R停车场也缺乏规划层面的支援 。

  建议 P+R停车场 应与轨道新线“五同步”

  针对P+R停车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政协委员们建议应将P+R停车场、公交接驳和单车出行等配套设施与轨道交通线路规划同步开展 , 统一建设 , 不要让地铁站成为公共出行的“孤岛” 。

  考虑到新建线路配套、既有线路补建、已运营停车场改扩建等需求 , 应对P+R停车场专项规划进行修编 , 推动各区将P+R停车场专项规划落实到区域控规中 。 在轨道新线配套P+R停车场用地批覆方面 , 应调整轨道新线配套P+R停车场的规划、用地、投资、建设等手续 , 随轨道新线项目同步批覆 , 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批、同步投资、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 同时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 , 将P+R停车场用地集约利用 , 立体开发 , 比如可以考虑在其他商业地块开发中设置建设P+R停车场的先决条件 , 或是利用轨道交通站点地下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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