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率先实施立法约束 让垃圾分类成为公民法定义务( 三 )

  苏州也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条例将于年底前正式出台。目前,在“苏州垃圾分类”微信平台上,专门设有举报通道,鼓励大家举报混合收运现象,监督有关方面做好分类收运,增强居民参加垃圾分类的信心。苏州市环卫处副处长何晟坦言,垃圾分类的法规中会有个人处罚条款,但事实上这类处罚的执法成本很高。垃圾在袋子当中,必须打开才知道投放是否准确,也必须有人守在垃圾投放点附近查看,否则取证很困难,而且法不责众。应该说,给垃圾分类立法为相关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但更应提倡居民、业委会、物业、志愿者等多方共同努力,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携手缔造美丽家园。

  建立长效机制需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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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夏明看来,要让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并保持下去,除了加快推动地方立法,还需要完善长效机制。目前,街道(镇)政府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应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强化街道(镇)在其中的主体作用,特别要落实社会宣传发动和对居民分类投放行为的监督指导。

  9月1日前,无锡各区将按每200户配备一人的标准要求,配置分类指导员入户宣传,并于每天早晚投放高峰期,在垃圾桶旁督查、指导市民正确投放。“没有人指导、督促,很容易让坏习惯‘回潮’,从用法律手段强制分类,到居民自觉养成分类习惯,这是个长期过程,需要持续推动。”许元说。

  苏州市城管局副局长陆继军说,苏州在推进垃圾分类中,一方面是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个体的先进性,让党员做表率,率先做好分类;另一方面是纪委介入,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嵌入式的、全程跟踪式的督查,对推进不力的及时予以提醒或问责。此外,还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从县市区到街道,再到住宅小区和自然村,最后到每个楼道和居民,每一级都压实责任,考核到位。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个环节。”夏明举例说,当前过度包装、过度消费、奢侈消费等行为还很突出,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限塑令”及减少“一次性”用品等政策执行力度远远不够,需要加强部门联动,动员发挥政府、社会、企业和居民各方作用,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加速形成“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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