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制度要来了 欠债还用还吗( 三 )

  按照《方案》,个人破产制度要分步推进,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愿意借助于贷款、民间借贷等多种方式的融资实现创业梦,这也就带来很现实的问题,即经济纠纷逐渐增多。”

  张少华说,有些纠纷可以通过和解的形式解决,有些则无法和解,如果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对双方权益进行及时化解、保护,越积越多的情况下,就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好的影响。

  完善相关配套是关键

  个人破产,债务问题怎么解决呢?

  在张少华看来,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存在着法律基础。“相关内容主要体现在执行环节。比如欠钱无法偿还,在强制执行制度中,除保留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之外,债务人的资产、收入要被强制执行,拍卖变现等都可以。”

  他说,再比如债务追偿问题,债权人一旦发现了债务人有了新的财产收入,就可以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外,还包括严格禁止私下进行人身伤害以及人身限制、债务人严禁高消费等。“相关条款有了,但是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个人破产法律制度。”张少华说。

  债务豁免,是备受关注的焦点。仇连明介绍说,在目前的企业破产案例中,对相关联的个人责任有免责、有条件免责和混合免责等处理方式。他认为,个人破产制度需要关注两点:一是企业破产后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可依法合理免责;二是自然人因高利息、高消费、担保等带来的债务可依法合理免责。“绝大部分企业债务与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其关联的多人有担保关系,那么,债权人在企业破产后,就不能继续追偿。否则,企业重整了,但企业主仍然债务缠身,无法再生。”

  他说,要根据具体条件确定如何免责及免责程度,具体要看个人破产制度怎么设定。同时,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破产审判体系。

  对于责任问题,张少华认为,未来的个人破产法中,对禁止人身伤害、保障基本生活等应该给予保留,至于对未来财产的追偿,应该有一个时间期限。“对债务人的保护,不仅是现在的保护,也是对其获取新的生存和发展的保护。”他说,如果追偿制度不改变,这个人就失去了发展机会,无法重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