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救护车执行任务闯红灯撞死63岁电动车车主( 三 )
“这有两个盲区,一是戴先生左侧有小车,当他驶上斑马线之前,视线极有可能被挡住。而与此同时,直行闯红灯穿越斑马线的救护车,因其车身高大,司机位于左侧,位于右前侧的戴先生可能在司机的视觉盲区之内。”这位知情人告诉采访人员,且就视频来看,戴先生已经越过了斑马线,而该救护车是在其后方拐弯的。
对于救护车当时是否拉了警报?为证实此事,戴家人在事发路段寻找当时的目击者,有目击者称似乎没有听到。为此,戴家人连续“跟踪”了吴中人民医院所属的多辆120救护车,前后长达3天,并拍摄了视频,发现该车型多次在接出任务时没有拉警报。
救护车当时是否执行紧急任务,是否拉了警报,成此案争议的焦点
采访人员查询发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那么,从该规定来看,救护车作为特种车辆,在不受规定限制时,必须满足两个前提,其一是执行紧急任务,其二是确保安全。
此外,采访人员发现该条款下的“条文注释”标明:“当需要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在禁行区行驶时,要提前开启警报器和警示灯具,警示来往车辆和行人。”
“很显然,不仅交警有记录,我们自己走访也有答案,就是当时该辆救护车上运载的是一名腿部受伤的市民,医生也进行了包扎处理,就是小碰撞引起的,我们判断不会危及伤者的生命,应该算不得是紧急任务;其次,在非机动车道上拐弯,未确保安全,以致发生了类似‘追尾’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最后,它没有拉警报。由此我们有理由认定,在这次事故中,该救护车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戴小姐说,更不能让她忍受的是,吴中人民医院相关领导对她及家人冷漠的态度。
7月21日,苏州市姑苏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民警组织戴家人跟肇事方见面,准备就事故进行协调。然而,令戴家人失望的是,当时只有肇事的救护车司机来了,院方没有任何人到场。“司机李某称,医院跟他说了,交警判定责任后,该医院赔的部分医院赔,不足的部分就要由李某自己承担。”戴小姐告诉采访人员,不仅此次医院无人出面协调,此前的态度也令她及家人寒心。
推荐阅读
- 任嘉伦|任嘉伦苏州拍戏被粉丝围观,女主是杨颖,网友说:姐姐只适合走秀
- 刘芳菲|央视主持刘芳菲打卡江南苏州拙政园!穿大衣戴贝雷帽,比女星还有精神
- 郭京飞|《对手》谭卓拍戏真喝酒,郭京飞:你们要拍的话,就得备着救护车
- 李湘|41岁女星退圈6年罕曝近况,不慎摔伤致骨裂,深夜紧急叫救护车
- 周传雄|同在苏州体育馆开演唱会,周传雄演唱会票价比张杰便宜,为什么?
- 王子文|王子文金瀚苏州拍新剧,吴永恩探班,戏里甜,戏外更甜!
- 天官赐福|《天官赐福》剧组疑打人,场面混乱人数众多,伤者被救护车抬走
- 苏州|曝光!假货超一半!苏州不少人都在做...
- 苏州的最强大脑来了!苏州超算中心揭牌
- 苏州:德国老总撸起袖子上一线 他说:这里就是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