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布通知:国道收费权转让须交通运输部批准
央视新闻消息 , 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行为的通知》 。 《通知》明确 , 国道的收费权转让必须经交通运输部批准 。
《通知》提出 , 各地转让收费公路权益应按照《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及本通知的规定 , 严格执行有关转让条件、转让程序、转让收入使用、转让后续管理及收回等规定 ,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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