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文鼓励建筑企业创新发展 最高奖励50万( 三 )

鼓励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对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最高 20万元奖励,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 50 万元奖励,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高新企业相关政策。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建筑业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建筑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按规定执行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通过南京申报的第一申报单位,获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最高给予 5000 元 / 件的资助,其中高质量授权发明专利最高给予 1 万元奖励。对PCT专利申请、授权分别最高给予 1 万元 / 件、3 万元 / 件资助。对专利创造大户每家最高给予 50 万元奖励。

此外,对外地建筑业领军企业落户南京的,建筑业企业质量创优文明施工等情况,都会适当给予相关奖励。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张雅静 采访人员 张瑜)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