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对原有大病保险制度升级 市民告别因病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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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对原有大病保险制度升级 市民告别因病致贫

本文标题:苏州对原有大病保险制度升级 市民告别因病致贫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让苏州人告别因病致贫)

苏州对原有大病保险制度升级 市民告别因病致贫

为解决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去年1月起,苏州对原有大病保险制度进行全面提档升级。实施一年来,大病保险带来的“二次报销”,让大病患者家庭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苏州市医保局局长陈建民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既能大幅提高保障水平,让群众享受到政策和改革的红利,也通过引入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强化支付方式改革,从而促进医药、医疗改革,是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

目前,我市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四位一体”,“统筹城乡、层次有别、相互衔接、全面覆盖”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病保险制度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据了解,苏州大病保险在制度设计、保障水平等方面均处于全省首位、全国领先的标杆地位。

保障对象人人享有,全员覆盖

所谓大病保险,就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制度性保障。

国家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仅限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苏州在此基础上立足实际率先探索,进一步扩大了享受人群,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

这意味着,凡是参加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人员均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真正实现了人群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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