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要能经得起历史检验——专访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 三 )

对于企业来说 , 达标排放是法定责任 , 超低排放是鼓励导向 。 虽然说超低排放企业达不到超低排放指标和措施要求 , 不能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 , 但我们通过要求超低排放企业开展自动监控、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 , 并保留3个月到一年以上的监控记录等方式 , 可实现对企业的日常监管 。 同时 , 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超低排放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 , 对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指标要求的 , 视情节取消相关优惠政策 , 并向社会通报 。

中国环境报:有说法认为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属于末端治理 , 而钢铁行业的特殊流程和复杂工艺决定了源头治理、过程控制的重要性 , 这次的《意见》是否在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上有所考虑或要求?

社会

刘炳江:正是考虑到钢铁行业流程长、工艺复杂 , 原燃料和工艺过程对最后的排放影响较大 , 因此 , 《意见》充分考虑了优先通过工艺改造、煤气精脱硫、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无组织排放控制等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 , 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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