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没及时换为芯卡被盗刷12万 法院判银行全赔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银行卡没及时换为芯卡被盗刷12万 法院判银行全赔》。//本文由热心网友[瑞瑞妈妈] 投稿。


银行卡没及时换为芯卡被盗刷12万 法院判银行全赔

本文标题:银行卡没及时换为芯卡被盗刷12万 法院判银行全赔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银行卡没及时换为芯卡被盗刷12万 法院:银行全赔)

有段时间,各大银行通知客户更换芯片银行卡,以提高安全性能。昆山李先生办了一张中国银行借记卡,但没有更换为芯片卡,结果被异地盗刷近12万元。交涉无果后,他将银行告上法庭索赔。日前,昆山法院做出裁定:在客户未更换芯片卡前,银行仍负有保障存款安全的义务,因此应全额赔偿客户本金和利息损失。

李先生在昆山的中国银行某支行开立了一张借记卡,用于存放日常资金,由于开通短信通知需要每月收取一笔费用,他就没开通。2017年3月27日,李先生像往常一样登录自己网银,看到银行卡余额少了10多万,查看明细才发现,该卡于3月21日居然在贵州省安顺市发生3次刷卡交易,累计金额119400元。可是,那段时间自己未离开昆山,银行卡也一直由自己保管从未丢失,显然是被人复制盗刷了。情急之下李先生报警,警方以信用卡诈骗作出立案决定。目前,该案仍在侦查中。

由于损失巨大,李先生到银行讨要说法,可几次协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只能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院。

在法庭上,李先生为了证明被银行卡盗刷之日自己身在昆山,向法院提交了小区监控录像。但银行也表示,为了安全起见,早已通知李先生将所持有的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尽到了必要的合同义务,并提交了移动公司出具的短信确认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作为当事人,李先生已经证明,银行卡是在贵州安顺被盗刷,事发时他在昆山。银行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必须维护储户的存款安全。当银行无法对具体交易进行举证时,鉴于银行处于技术以及信息优势,人机交易中产生的交易风险,理应由银行承担。

银行辩称,在事发前曾发送有关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的通知,因原告提交的手机短信查询截图显示没收到被告发送的提示信息。对此法院认为,即便原告李先生收到该提示信息,在未予更换芯片卡前,被告银行仍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至于银行辩称本案应根据“先刑后民”原则驳回原告诉请,法院认为,被告银行违背双方合同义务,银行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另行主张追偿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