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拟规定:禁止非法拦截公交车辆

资料图:地铁安检 。 中新社采访人员 陈骥旻 摄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司法部网站消息 , 司法部10日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根据《意见稿》 , 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 , 安检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 。 任何单位和个人 , 都不得非法拦截或者强行上下城市公共交通车辆 。

《意见稿》明确 , 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 , 利用公共汽(电)车(含有轨电车 , 下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和有关设施 , 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营 , 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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