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拟规定:禁止非法拦截公交车辆( 二 )

《意见稿》还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定位和发展方向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 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 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 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 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

在规范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方面 , 《意见稿》规定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使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与城市详细规划相互衔接 , 依法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依法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 , 其收益应当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 同时明确 , 大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 配套建设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

《意见稿》要求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机制 。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实行特许经营 ,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确定从事线路运营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 并签订线路运营服务协议 。 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 , 城市人民政府对执行票价低于运营成本以及执行政府乘车优惠政策或者指令性任务增加支出等情况给予补贴、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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